SEC

  • WEEX編譯|ETF風暴持續醞釀,10月份或點燃市場

    作者:Greg Cipolaro,NYDIG 全球研究主管編譯:WEEX 唯客 閱讀提要: 「巴特·辛普森」模式帶來市場洞察 8 月 30 日,當 DC 巡迴上訴法院在針對 SEC 拒絕 GBTC 轉換為 ETF 的上訴中做出有利於灰度的裁決時,GBTC 獲得了重大提振。這一開創性的裁決激起了加密貨幣行業的興奮,引發比特幣價格暫時飆升。然而,隨著價格很快恢復到之前的水平,這種興奮看起來很短暫。 我們對市場熱情的曇花一現質感到驚訝,這表明行業對備受期待的美國現貨 ETF 的預期更進一步。不過,這一現像也凸顯了當前比特幣市場的一個有趣的方面:新資本似乎不太可能進入該行業。相反,交易者正在快速下注並獲利了結,而不是穩定地投入資金。如果持續的資本投入發生,我們應該會看到價格上漲勢頭,而不是突然飆升然後回落,這種模式因其與角色的頭像和尖尖的頭髮相似,而被幽默地稱為「巴特·辛普森」模式(Bart Simpson” pattern)(動畫片《辛普森一家》中的角色,WEEX 唯客注)。 市場可能需要實際批准 ETF 或其他一些宏觀經濟的消息,或特殊催化劑,才能吸引持續的資金投入。我們仍然相信,這樣的催化劑終將出現,但在此期間,預計短期行情會出現波動,難以預測。 ETF:持續聚集的風暴 近期,SEC 決定延長對幾隻現貨比特幣 ETF 的評估期,表明其繼續保持謹慎態度。這一決定是他們最近在 DC 上訴法院的灰度案中敗訴之後做出的,SEC 可以在 2023 年 10 月 13 日之前對該裁決提出上訴。 有趣的是,ETF 領域似乎有不斷增長的勢頭,除了表面數量增長之外,還出現了重大發展。有跡象表明現貨比特幣 ETF 可能觸手可及,甚至有傳言稱將在 10 月初推出基於 CME 期貨的以太坊 ETF。此外,近期我們還目睹了以太幣現貨 ETF 的備案。這些事件的交匯可能會在十月上半月達到高潮,在此期間會有多個 deadline。 比特幣和火人節:驚人的相似之處 上上週,各大媒體和社交網絡都對火人節期間的精彩活動給予了強烈關注。這個一年一度的為期一周的聚會,匯聚了內華達州偏遠地區的藝術家、製造商和組織者等多元化社區。 然而,今年的火人節經歷了不尋常的天氣狀況,在通常炎熱多塵的黑石沙漠(Black Rock Desert)出現了意外的降雨。其結果是,泥漿困住了參加者和車輛,導致人們難以離開。 《紐約時報》甚至將其周一版的封面專門用於報導過去一周發生的事情。 火人節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活動,經常受到主流媒體和社交媒體的批評。 NPR(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概括指出:火人節曾被認為是波希米亞人和各種自由精神的地下聚會,如今已轉變成為社交媒體網紅、名人和矽谷精英的目的地。 WEEX 唯客注:火人節(Burning Man)是一年一度在美國內華達州的黑石沙漠舉辦的活動,9 天的活動開始於美國勞動節前一個星期六,結束於勞工節當天( 9 月第一個星期一)。 「火人節」名字始於週六晚上焚燒巨大人形木像的儀式。該活動被許多參與者描述為是對社區意識、藝術激進的自我表達,以及徹底自力更生的實驗。 WEEX 唯客注:數百名計劃乘坐巴士離開的「火人節」參加者在等待有關他們何時能夠在勞動節當天離開的消息(圖源:今日美國) 無論人們對火人節的看法如何,將這一事件與比特幣進行比較都是很有趣的,特別是在主流金融和投資領域。考慮一下歷史上的火人節是否對比特幣價格產生了影響,探索兩者之間的共性,可能會發現更多的相似之處,而不是差異,這是很有趣的。 熱情的擁躉,頑固的反對者 公眾對比特幣和火人節的態度可以說是兩極分化。儘管比特幣的反對者可能很難否認其創造的技術意義(橋水基金創始人達里奧稱其為「一項地獄般的發明」),但這並沒有阻止金融、投資和政治領域有影響力的人物批評比特幣。批評的內容過於廣泛,無法在此詳細說明(比如沃倫·巴菲特「老鼠藥平方」言論就很突出)。而對於火人節來說也是如此。 然而,對於這些社區的一部分人來說,他們的觀點完全不同,比特幣和火人節的支持者都熱情地讚揚他們。 一小群志同道合的人是第一批倡導者 眾所周知,比特幣誕生於密碼學郵件列表,這是一個由致力於密碼技術及其政治影響的人組成的電子郵件列表。這些人具有技術技能和自由主義甚至無政府主義的經濟和政治觀點。早期熱心支持者所體現的原則現在得到了更廣泛群體的讚賞,但最初的群體肯定很小。 火人節最初是1986 年在加州貝克海灘(Baker Beach)舉行的夏至派對,之後與1990 年由無政府主義傾向的Cacophony Society 成員在黑石沙漠(現在的所在地)組織的另一場活動合併,以雕塑和表演藝術為中心。與比特幣一樣,早期的火人節參與者規模很小,1991 年只有 20 人左右,但規模和知名度都在不斷增長。 每個人都有強的主見 即使有人從未參與過比特幣交易或參加過火人節,他們也很可能對這兩件事都有強烈的看法。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媒體(無論是主流媒體還是社交媒體)聳人聽聞和誇大其辭的影響。 雖然每個人都有權發表自己的觀點,但建議在形成熱切的信念之前親自體驗一下這些東西。閱讀有關比特幣的內容只能提供有限的理解,並不能替代實踐學習。 社會親緣性的外在表現 很明顯,外在表達在火人節體驗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 從令人著迷的火焰、激光和藝術展示,到融合了瘋狂麥克斯和萬聖節元素的迷人服裝。雖然「激進的自我表達」是火人節的核心原則之一,但該活動還擁有獨特的視覺形象,既獨一無二,又具有界定性。 同樣,比特幣愛好者和加密貨幣支持者也擁抱他們自己的部落儀式,例如激光眼的個人資料圖片(誰能忘記#LaserRayUntil100K?)、以NFT 為特色的社交媒體個人資料圖片、帶有表情符號和0x 前綴(或後綴)等獨特標識符的句柄、對鎢方塊的痴迷、對種子油的蔑視,以及對肉食性飲食的關注。儘管這些可能與比特幣本身沒有直接關聯,但它們的堅持展示了一個更大社區的強大親緣性。 影響者眾多 社交媒體影響者是火人節的重要人物,經常引起與會者和評論家的批評和關注。該活動以其充滿活力和奢華的氛圍,為有影響力的人展示火人節壯觀場面提供了完美的舞台。雖然有些人可能認為影響者的行為以自我為中心,但需要認識到,他們在社交媒體上分享的大部分內容都是一種廣告形式,通過無人機、煙花、音樂等引人入勝的視覺效果來宣傳令人難以置信的活動體驗。 同樣,比特幣也有相當多的影響者,他們熱情地宣揚其意識形態、經濟或技術優點。 說起擁護者在推廣比特幣方面所發揮的重要作用,我想到了幾個關鍵點。雖然有些人可能認為網絡、經濟政策和技術已經深入發展,除了傳播信息之外不需要進一步的工作,但這遠非事實。事實上,比特幣完全依賴其社區來充當該協議的推廣者。 批評者可能會將這些影響者比作嘉年華上的叫賣者,引誘缺乏經驗的投資者推高資產價格。然而,重要的是要認識到,比特幣提供的價值不僅僅是價格表現。支持者還強調脫離政府影響而獨立運作的支付網絡和價值儲存的好處,這是一個變革性的概念,有可能改善全世界人們的生活。 對於火人節和比特幣來說,影響者既是必要的伙伴,也是令人不安的傢伙。 選擇加入社區 比特幣和火人節都是可供選擇加入的社區,個人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參與。正如沒有人強迫人們參加火人節一樣,沒有人強迫他們使用比特幣。重要的是要認識到,這兩種經歷都可能帶來各自的挑戰,但好處應該大於任何困難。 使用比特幣可能很複雜,尤其是對於初學者而言,即使對於經驗豐富的用戶來說,進行鏈上交易仍然可能會引起一些焦慮。然而,就像參加火人節的收穫一樣,使用比特幣的好處也值得付出的努力。 可供選擇加入的社區擁有巨大的魅力,因為它們是由選擇驅動的,而不是強制。 有原則的社區 比特幣的運作原則是無需許可的交易、去中心化、去信任和固定的經濟政策。雖然這些原則沒有明確寫下來,但它們構成了比特幣精神的基礎。相比之下,火人節有一套更明確的指導方針,稱為「火人節十項原則」,由其創始人 Larry Harvey 於 2004 年制定。 這些原則可以被視為與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十誡」平行,作為火人節和比特幣社區的道德指南。 陷入泥沼 比特幣和火人節參與者最近都發現自己「陷入泥沼」。對於火人節的參加者來說,這是字面上的意思,因為突如其來的降雨造成的泥濘環境,讓數以萬計的人無法在沙漠中行走,無法離開。就比特幣而言,這更像是一種隱喻,因為其價格幾個月來一直停滯不前,讓投資者感到沮喪。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幣仍然是今年表現最好的主要資產之一,這應該會給投資者帶來些許安慰。或許,就像沙漠一樣,比特幣需要宏觀環境的改變,才能蓄勢待發,上升到新的高度。 上週重要新聞 投資:新的加密貨幣超級富豪報告稱,全球有六位比特幣億萬富翁報告:近一半機構代其客戶持有數字資產 監管和稅收:CFTC 向 3 個提供非法數字資產衍生品交易的 DeFi 協議運營商發出命令新的美國加密貨幣會計準則將於年底敲定FBI 認定 Lazarus 集團網絡參與者對 Stake.com 盜竊 4100 萬美元負有責任FCA 即將出台的加密貨幣營銷規則令人期待 公司:Visa 向商戶收單機構擴展穩定幣結算能力WEEX 交易所進行賬戶安全升級,鼓勵用戶綁定郵箱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計劃開展區塊鏈驅動的數字市場業務DCG 因未償還比特幣貸款被 Genesis 起訴Circle 希望掀起一場金融革命,卻在穩定幣戰爭中輸給了 Tether摩根大通探索用於支付和結算的區塊鏈存款代幣WEEX 交易所啟動「半幣江山」計劃,推全網超低手續費中國金融科技巨頭螞蟻集團推出海外區塊鏈品牌ZAN野村加密貨幣主管警告市場暴跌可能會推遲該部門的利潤和盈虧平衡點 近期大事件 9 月 13 日- 8 月 CPI 發布9 月 22 日- FOMC 利率決定9 月 29 日- CME 到期10 月 3 日- Valkyrie 比特幣和以太坊策略 ETF 生效日期10 月 16 日- 第一個現貨比特幣 ETF(Bitwise)的下一個 SEC 響應日期10 月 31 日- Mt Gox 索賠付款日期

    2023年 9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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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牛市發動機! 17只期貨ETF、8只現貨ETF名單及審核時間表一覽

    作者:Greg Cipolaro,NYDIG 全球研究主管 編譯:WEEX 唯客 本文要點: 對灰度案件作出裁決的期望先升後降 上週二,人們對Grayscale(灰度)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之間就灰度試圖將其比特幣信託基金(GBTC)轉換為ETF 的法律案件做出裁決的期望有所升溫,但最終落空。 2023 年 3 月 7 日,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聽取了灰度的口頭辯論,灰度請求復審 SEC 拒絕其於 2022 年 6 月 29 日首次提交的尋求 GBTC 股票在紐交所 Arca 上市的變更令。據灰度 CEO Michael Sonnenshein 稱,三人法官小組預計將在未來幾個月內對此做出裁決,而我們所知道的最準確時間是「秋季結束前」。 現實情況是,無法準確預測此類法律裁決的確切時間。僅從8 月份發布的案件信息來看,從案件辯論到法院做出裁決的觀察範圍很廣,影響法院裁決時間的因素也很多,其中許多是外人無法觀察到的——意見的一致、其他緊急事務的時間安排、差旅等等,不一而足。 通過 8 月份裁決的觀測值範圍(最小值、平均值、最大值),我們可以推斷,灰度案件的裁決最早應於5 月6 日做出,平均應於9 月13 日做出,最晚應於2024 年1 月30 日做出。 WEEX 唯客注:根據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披露的8 月份案件情況,一個案件從口頭辯論到法院做出裁決的天數,最短需要60 天,最長329 天,平均190 天,中位數是180天。據此測算,法院就灰度與 SEC 之間的案子(2023 年 3 月 7 日聽取口頭辯論)做出裁決的最早時間為 3 月 7日 + 60 天  = 5 月 6 日;以此類推,平均日期、最晚日期分別 + 190 天和 329 天。 平均日期 9 月中旬的情況似乎與灰度 CEO 「秋季結束前」的預期相符。然而,我們非常肯定的是,僅 8 月一個月的案件進度表並不是一個具有代表性的樣本,不能據此得出有關時間安排的結論。鑑於此,我們將繼續關注法院在未來幾週或幾個月內發布的信息,這類信息一般在周二和周五發布,但沒有具體日期。我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法院終有一天會做出裁決,而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我們離這個日期也越來越近。 華爾街是「堆疊應用程序」 「Stacking sats」是比特幣持有者的行業術語,他們不斷增加比特幣餘額(sats 是 satoshi 的縮寫,是比特幣的最小可分割單位)。隨著 ETF 申請越來越多,上週又增加了 4 個,用我們半開玩笑的話說,華爾街似乎正在「堆疊應用程序」(stacking apps.)。 據我們不完全統計,目前有17 個’40 法案基金(根據1940 年投資公司法註冊的基金,WEEX 唯客注)和8 只’33 法案ETF(根據1933 年證券法註冊的ETF,WEEX 唯客注),以及灰度比特幣信託轉換申請。如果華爾街能夠如願,投資者可獲得的資金供應量將激增。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想知道市場需求情況。雖然我們確信需求終將會出現,特別對於那些讓投資者接觸到全新產品(例如現貨 ETF)的基金而言,但這些產品往往具有贏者通吃的特點,並且有利於先行者。除非這些產品在分銷、收費或投資策略方面有足夠的差異化,否則這麼多同類產品不太可能具有經濟可行性。 期貨 ETF 申請名單 現貨 BTC ETF 申請名單 方舟21股BTC ETF,交易所:Cboe,6 月15日、8 月13 日已延遲兩次,預計接下來審核時間:11/11/23、1/10/24(WEEX 注:最多4 次240 天審核期限,最後一次審核將做出最終批准/否決的決定) Bitwise BTC ETP 信託,交易所:NYSE Arca,7 月 18 日已延遲一次,預計接下來審核時間:9/1/23、10/16/23、1/14/24、3/14/24 iShares BTC 信託(納斯達克)、景順銀河 BTC ETF(Cboe BZX)、VanEck BTC 信託(Cboe BZX)、Wisdom Tree BTC 信託(Cboe BZX)、Wise Origin BTC 信託(Cboe BZX)5 只產品於7 月19 日同一天被做出延遲決定,預計接下來審核時間:9/2/23、10/17/23、1/15/24、3/15/24(比Bitwise BTC ETP 信託晚1 天) Valkyrie BTC 基金,交易所:納斯達克,7 月21 日已延遲一次,預計接下來審核時間:9/4/23、10/19/23、1/17/24、3/17/24(比上述iShares BTC 信託等5 只產品晚3 天) 回顧舊的技術信號 我們不會在本文花太多時間來討論技術分析,但我們研究的一組信號是交叉,特別是金叉和死叉。交叉是指一條移動平均線穿過另一條不同時間週期的移動平均線。本次出現的金叉是 50 日移動平均線向上穿過 200 日移動平均線。上一次金叉出現在 2 月份,我們在撰寫相關文章時注意到,它更像是一個積極的長期指標,而短期表現好壞參半,甚至是負面的。 自上一次金叉出現(未出現死叉)過去了6 個月,最近出現的交叉似乎繼續證實了我們之前的觀察:金叉在短期(7 天和30 天週期)中似乎是負面指標,而在長期(90 天以上)似乎是積極指標。當然,我們還沒有看到比特幣距離最近一次交叉 360 天后的走勢。 上週重要新聞 投資: 經紀公司 Bernstein 發布報告稱,比特幣現貨 ETF 的批准可能會推動下一次牛市 CME 集團和 CF Benchmarks 將於 9 月 11 日推出亞太地區 BTC 和 ETH 參考利率 華爾街投研公司 Fundstrat 預測:比特幣在 2 年內將達到 18 萬美元 Coinbase 最終獲得在美國上市加密貨幣期貨的批准 監管和稅收: Binance.US 前 CEO:穩定幣監管對美元有利 Coinbase 趕在美國加密立法投票之前成立加密倡導組織 據稱 SEC 準備允許以太坊期貨 ETF 在美上市 SEC 已正式提交動議,要求對 Ripple 案件提出中間上訴 公司: 內華達州監管機構提交請願書,要求 Prime Trust 進入破產管理程序 WEEX 交易所:他所 VIP 即我所 VIP,交易領取 1,200U,隨機周邊盲盒 金融時報:幣安是否已經失去了統治加密貨幣市場的機會? WEEX 交易所公示第三期冠軍交易員名單 加密貨幣做市商 GSR 縮減規模,CFO 和其他高管離職 Ledger 推出 Paypal 集成以購買 BTC 和 ETH 比特大陸將在 2023 年世界數字礦業峰會上展示突破性的螞蟻礦機 S21 PayPal 將在 2024 年之前停止英國加密貨幣銷售 加密安全公司 BitGo 以 17.5 億美元估值獲得 1 億美元 C 輪融資 近期大事件 8 月 25 日 – CME 到期 9 月 1 日 – 預計 SEC 對貝萊德 ETF 的回應日期

    2023年 8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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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調查:BTCEX停止運營,仿冒平台比特幣親換新馬夾仿冒WEEX唯客

    隨著WEEX唯客交易所用戶規模、品牌知名度越來越大,冒用 WEEX 唯客品牌實施詐騙的虛假黑平台、殺豬盤層出不窮。此前,WEEX 官網已多次曝光 weekdefi, weexstc, weexcp, weexlua, weexart, weexbr, weexth, week-tradepro 等一眾冒用 WEEX 品牌的虛假山寨平台,最近又發現一家新的仿冒平台 WEEX tr。 這家二元期權交易平台之前叫 Btcex pro,是 BTCEX 的仿冒平台,如今隨著 BTCEX 停止運營,又換了個新馬夾 WEEX tr,開始仿冒 WEEX 唯客。 筆者在搜索 WEEX App 時搜到了 appweex.com 這個網站,整個網站特別粗陋,就一個主頁,放置 App 下載通道。網站 Logo、VI 均抄襲 WEEX 唯客的。 點擊 Android 下載頁發現,它在 Google Play 商城的名稱是 Weex tr,Logo 冒用 WEEX 唯客的,僅在右上角添加了 tr 標籤。 從 App 截圖來看,該山寨平台提供二元期權交易(Binary Options),還有 BTC, ETH 挖礦(Mining),大概率又是一個殺豬盤。 所謂二元期權,其實就是「猜漲跌」的賭博遊戲,美國SEC 和CFTC、歐盟ESMA、加拿大CSA、澳大利亞ASIC、日本FSA 等多國金融監管當局都曾發出警告,提醒二元期權交易的高風險,以及潛在的欺詐和操縱風險。 此外,有網友曾在 Facebook 上向 WEEX 唯客反映,稱自己投資 57,000 USDT 進行流動性挖礦,最後無法提現,理由是「未滿足出金條件」。而 WEEX 唯客目前僅提供數字貨幣合約交易和現貨交易,從未推出過任何挖礦類產品。看來該網友是誤入了仿冒 WEEX 交易所的詐騙平台。 再看這個山寨平台 Weex tr 的介紹,更是假得不忍吐槽:「威克斯特爾是全球領先的加密貨幣衍生品跟單交易平台之一,提供現貨、衍生品和跟單交易。在 比特幣專業版,您可以交易數百種加密貨幣…探索多種合約產品:USDT 合約和反向合約。 」更新時間是 2023 年 7 月 10 日。 這個介紹裡,前面是 weex tr,後面又變成了 Btcex pro,Btcex pro 又是什麼鬼? CoinMarketCap 顯示,BTCEX 是一家全品類數字資產交易平台,提供保證金、季度合約、永續合約、期權等現貨交易和衍生品交易。但其官網於 2023 年 7 月 20 日已發布停止運營公告。跟這個所謂的 Btcex pro 好像不是一回事,Logo 都不一樣。 看來,這個山寨平台之前叫 Btcex pro,是 BTCEX 的仿冒平台,如今隨著 BTCEX 停止運營,又換了個新馬夾 Weex tr,開始仿冒 WEEX 唯客。他們還搞了個  app-btcex.com 網站,其原本網站是 btcexpro8.com。 經查詢,appweex.com、app-btcex.com 兩個域名註冊時間分別是 2023 年 6 月 21 日和 2023 年 4 月 20 日,距今還不到 2 個月和 4 個月。 WEEX 唯客再次提醒:平台唯一官網為 weex.com,除此之外,其他網址均與 WEEX 交易所無關,任何以 WEEX 名義從事的活動均屬於假冒詐騙、釣魚套路,請廣大網友提高警惕。如您遇到不確定的網址也可通過 WEEX 官網驗證通道進行驗證。 經驗證,appweex.com 為非 WEEX  官方渠道。

    2023年 8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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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EEX編譯|ETH期貨競爭潮起,審核期最短僅60天

    作者:Greg Cipolaro,NYDIG 全球研究主管編譯:WEEX 唯客 本文主要探討兩個話題:1. 過去兩週,Crypto ETF 的申請數量激增,它們的審核流程是怎樣的? 2. 金融科技巨頭 PayPal 已推出自己的穩定幣 PYUSD,它能取代飽受詬病的 BUSD 嗎? ETF 競賽持續擴大 過去兩週,希望在美國交易所推出新 ETF 的發起人數量再次激增,這次主要集中在期貨產品上。之前的狂熱是由貝萊德申請比特幣現貨 ETF 引發的,最近的狂熱則始於 Volatility Shares 申請在 CME 交易的以太坊期貨基金。自 7 月 28 日提交文件以來,已有另外 12 只基金尋求生效,其中一隻基金的潛在發行日期提前於 Volatility Shares。 新提交的基金與現有的現貨比特幣申請在幾個關鍵領域有所不同。首先,新提交的 ETF 希望投資以太坊或在 CME 交易的比特幣和以太坊期貨的組合。一旦獲批,這將是第一批投資於以太坊衍生品的美國上市 ETF。比特幣期貨 ETF 自 2021 年 11 月起推出,其中規模最大的是 ProShares 比特幣策略 ETF (BITO),資產管理規模為 11億 美元,但以太坊期貨 ETF 從未在美國獲得批准。業內曾多次嘗試推出以太坊期貨,但之前的所有申請均已被撤回。 第二個關鍵區別是,最新一輪ETF 尋求在1940 年投資公司法(’40 Act)的保護下生效,而6 月中旬提交的現貨比特幣ETF 尋求在1933 年證券法(’33 Act)的保護下生效。 ’40 Act 與 2021 年比特幣期貨 ETF 採用的路徑相同,其審批流程與 ’33 Act 下基金的審批流程完全不同。相比’33 Act 基金需經歷總共長達240 天的多階段審核流程,其他已生效基金的註冊人發起的每日流動性’40 Act 基金根據規則485(a) 只需經歷75 天的通知期。 (WEEX 唯客注:按照’40 Act 設立的基金通常是開放式基金,投資者可以每日買入和贖回,故稱為「每日流動性’40 法案基金」。)75 天后,如果未發出停止指令,則這些’40 Act 基金的註冊聲明將被視為有效,並且該基金可以交易。這是 BITO 在 2021 年經歷的過程。 如果要對已被視為有效的註冊進行修改,修改可以在 60 天或更短的時間內生效。 Valkyrie 就是通過這種領先Volatility Shares 的——將目前僅持有比特幣期貨的Valkyrie 比特幣策略ETF(BTF)變更為同時持有比特幣和以太坊期貨的Valkyrie 比特幣和以太策略ETF,便可以將視為有效的期限從75 天縮短至60 天。 當然,不能保證這些基金(無論是期貨還是現貨)都會獲得批准。儘管比特幣在貝萊德現貨申報後大幅上漲,漲幅超過 20%,但最新一批期貨 ETF 似乎並沒有激起太大的市場波瀾,以太坊和比特幣的現貨價格幾乎沒有變化。這與 2021 年 BITO 推出時的情況截然不同,後者導致現貨升值和基差擴大。 BITO 發行前後發生的事件如下: 2021 年8 月3 日- SEC 主席Gary Gensler 在阿斯彭安全論壇上的演講中,表示:「我預計將有人根據《投資公司法》(’40 Act)提交有關ETF 的備案。’40 Act 與其他聯邦證券法案的結合,提供了重要的投資者保護。」2021 年 8 月 4 日 – BITO ETF 提交註冊聲明。2021年 10 月 18 日 – 提交註冊聲明後 75 天,BITO 註冊聲明生效。2021 年 10 月 19 日 – 交易首日。 正如我們所說,我們不知道這些新的期貨 ETF 或 6 月份提交的現貨 ETF 獲批的可能性有多大。然而,在期貨產品方面,我們確信,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如果沒有撤回或拒絕,獲得批准的可能性就會一天天增加。從這些文件提交後市場反應冷淡來看,投資者似乎對它們的最終獲批沒有信心。或許,市場缺乏動靜對於勇敢的投資者來說是一個機會。至少,我們可能會在不到 2 個月的時間內就能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這個時間可能遠遠早於現有比特幣現貨 ETF 的最終決定。 PayPal 進軍穩定幣 本週,金融科技巨頭 PayPal 推出 PayPal USD (PYUSD),進入穩定幣領域。該穩定幣將由Paxos Trust 公司發行,就像Pax Dollar (USDP) 和Binance USD (BUSD) 一樣,後者引起了相當大的爭議,導致Paxos 收到一張Wells 通知(據我們了解尚未採取強制行動)並被紐約金融服務部強制關閉。有人指出 PYUSD 是命運多舛的 BUSD 的替代品,雖然它們在發行人、證明、儲備報告和區塊鍊網絡(以太坊)方面具有相似特徵,但這種說法誤解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 我們認為,PYUSD 不同於 BUSD 的關鍵在於兩家機構之間的戰略差異。 Binance 是一家交易所,而 PayPal 是一家支付集團。 Binance 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家僅限於加密貨幣的交易所,意味著其交易主要以 Tether (USDT) 等加密貨幣報價,而不是以美元或其他法定貨幣報價。這使得交易所在技術能力和監管合規性方面都依賴於穩定幣的發行人。鑑於多年來圍繞 Tether 的爭議,這種合作的潛在風險是可以理解的。 BUSD 於 2019 年秋季推出,自那時起,Binance 提供了各種激勵計劃來提高 BUSD 交易量,實質上是比特幣等主要代幣變相的 0 手續費交易。如此一來,BUSD 的規模和重要性不斷增長,Binance 還曾開展了一項計劃,將競爭性穩定幣餘額和轉賬轉換為 BUSD(Tether 除外)。當 Binance 開始 「封裝資產」(在一個鏈上持有抵押資產,然後在其他鏈(如自己的 BNB 鏈)上發行資產,有時沒有相應的抵押品)時,問題就出現了。隨著 BUSD 被監管機構關閉,幣安提供了其他穩定幣的免費交易對,例如所有權結構不透明的 TrueUSD (TUSD) 和新出來的 First Digital USD (FDUSD)。無論歷史如何,對於 Binance 來說,穩定幣始終效力於促進交易和資金進出平台。 而 PayPal,根據其新聞稿,它作為一家支付公司,正在宣傳其新的穩定幣主要用於購買和資金流動 – 將 PYUSD 轉移到外部錢包、轉賬、購買支付、轉換為其他加密貨幣。截至目前,我們尚沒有看到有交易所宣布整合 PYUSD,當然現在還為時尚早。 PYUSD 需要有相應的 PYUSD 交易對才能使在加密貨幣交易場景中起飛,當然,ERC-20 代幣在交易所的技術集成是小菜一碟。鑑於我們預計 PYUSD 將主要用於促進支付和匯款,我們很高興看到它目前的走向。它與美元有著同樣的根本性問題,比特幣等貨幣為美元提供了截然不同的經濟前景, 但穩定幣已成為數字資產的重要用例之一。

    2023年 8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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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特幣期貨基差跌至個位數,期權隱含波動率創新低

    作者:Greg Cipolaro,NYDIG 全球研究主管 編譯:WEEX 唯客 期貨基差收窄,市場樂觀情緒逐漸消退 期貨基差,即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C)交易的每月結算比特幣期貨與比特幣現貨之間的價差,顯示交易者的樂觀情緒正在消退。在 6 月中旬由現貨 ETF 引發的反彈期間,以年化回報率表示的 1 個月滾動期貨基差收於 14% 以上。然而,自 7 月初達到峰值以來,期貨基差現已降至較低的個位數水平。我們認為主要有以下原因:區間交易、比特幣無法站穩 3 萬美元,以及當前處於交易淡季,市場缺乏催化劑,抑制了交易者的熱情。 CMC 比特幣期貨交易被認為是美國機構投資者對比特幣行情看法的風向標。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的關係(溢價/折價)是了解交易者倉位的重要指標。當基差較大且為正時,通常意味著交易者正在看漲。當基差為負時,期貨價格低於現貨,通常意味著交易者情緒悲觀。值得注意的是,基差往往與價格呈正相關,這意味著交易者採用趨勢跟踪或價格動量策略。 隱含波動率繼續下降 比特幣的波動性,通過平價期權(ATM options)的隱含波動率(IV)衡量,已經降至新低,這是在區間交易和交易量不振的情況下出現的。隱含波動率是一種基於平價期權定價方式的市場波動性衡量標準。這一新低意味著期權交易者預計未來價格波動將達到自 2019 年我們開始收集數據以來的最低水平。 WEEX 唯客注:平價期權 (At the Money)也稱為等價期權,是指期權的行權價格等於正股的市場價格。通過觀察期權市場的隱含波動率,我們可以了解市場參與者對比特幣未來價格波動的預期,當市場參與者對未來價格的波動有較高預期時,他們會推高期權價格,從而導致隱含波動率上升;反之,如果市場參與者對未來波動性預期較低,則期權價格較低,隱含波動率也會下降。 比特幣期權隱含波動率創新低的第二個含義是,某些策略,例如看漲期權的call-overwriting 策略(持有現貨,並賣出現貨看漲期權),正在獲得自我們開始收集數據以來的最低溢價。另一方面,波動性很低,而多頭跨式期權(long straddles)或寬跨式期權(同時買入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等策略相對於歷史標準來說也很便宜。雖然夏末通常是加密貨幣的安靜期,但我們知道本月至少有一個重要事件,即 SEC 對現貨 ETF 申請的第一個決定。 WEEX 唯客注:市場預計 SEC 將在 8 月 13 日對 21Shares、ARK 和 Cboe 現貨比特幣 ETF 做出是否批准或推遲的決定。另據The Block 報導,SEC 上個月啟動了一個程序,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對貝萊德、富達所申請比特幣現貨ETF 的意見,監管機構需在45 天內對這些提議做出裁決,也可作出延期。該意見徵詢期將於 8 月 11 日結束。 現貨成交量枯竭 美國的中心化交易所比特幣交易持續低迷,交易量創下近期最低水平。造成這種情況的因素可能有多種,例如監管過度、銀行業危機結束、夏季季節性影響、Binance.US 的銀行業問題,以及行情波動性下降。 相比之下,期權等衍生品市場持續增長。造成這種情況的可能原因是,使用這些金融產品的成熟交易者和投資策略的增加。我們認為還有一個原因,即傳統市場投資者對比特幣衍生品中一些獨特機會的認識不斷增強。雖然波動性下降可能會削弱一些衍生品策略的吸引力,但它為其他衍生品策略打開了大門,例如前文提到的波動性相關策略。

    2023年 8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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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EEX編譯|MIT報告:美國比特幣挖礦對氣候的影響

    來源:MIT CEEPR(MIT 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2023 年 6 月作者:Christian Stoll, Lena Klaaßen, Ulrich Gallersdörfer, Alexander Neumüller編譯:WEEX 唯客交易所 摘要 關於比特幣挖礦對氣候的影響,學者和比特幣支持者的觀點大相徑庭。我們驗證了雙方的論點,並為美國比特幣挖礦的範圍和能源來源提供了經驗證據。 截至 2022 年底,至少有 38% 的比特幣挖礦活動遷移到了美國和加拿大,並且研究表明,僅我們分析的在美上市的 13 家礦商每年造成的碳排放量就高達 720 萬噸二氧化碳。與此同時,比特幣網絡的經濟激勵措施可以為封堵廢棄的油氣井提供補貼,從而大規模減少甲烷排放。 大型上市礦商的挖礦地點和能源來源的透明度日益提高,這凸顯了信息披露的價值,並可能有助於消除不受支持的行業主張,改進基於假設的學術模型,並將監管機構的目光引向「比特幣採礦可能帶來氣候惠益」方向。 導言 比特幣挖礦以其能源強度而聞名。截至 2023 年 3 月 25 日,比特幣礦工的電力需求達到 15.4 千兆瓦 (GW)。在比特幣網絡中,礦工通過計算難題競爭出塊,將區塊添加到鏈上,並驗證區塊中包含的代幣所有權和交易。為了參與這個過程,礦工使用耗電的專用硬件設備。 儘管學者和比特幣支持者都認為礦工消耗了大量電力,但關於比特幣挖礦對氣候影響的觀點卻存在根本性偏差。批評者將比特幣的電力消耗視為一場災難,而支持者則將其視為一項功能而非缺陷。越來越多的學術研究將比特幣的碳足跡與中等國家的排放水平相比較。與此同時,比特幣支持者強調了電網平衡服務、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通過廢氣利用或封堵油氣井減少甲烷排放,以及將挖礦硬件的廢熱用於輔助活動等潛在的氣候惠益。 我們驗證了雙方的論點,並提供了美國比特幣挖礦規模和能源來源的實證證據,這些數據來自 13 家公開上市的挖礦公司。截至 2022 年底,這些公司的比特幣挖礦量佔全網總算力的 1/4。值得注意的是,在 2022 年 12 月北美冬季風暴 Elliott 期間,比特幣礦工縮減了多達 100 EH/s 算力,相當於當天比特幣網絡總算力的 38%。這個數字證明:2022 年 12 月,至少 38% 的比特幣挖礦活動位於美國和加拿大。 我們發現,在美上市的比特幣礦業公司所消耗電力的碳強度為397 克二氧化碳/kWh,與美國電網的平均水平相當,僅我們分析的在美上市的13 家礦業公司所造成的碳排放量就超過了整個佛蒙特州(Vermont)的排放量。 這些基於電網平均排放因子的調查結果,與行業聲稱的大多數(58.9%)比特幣挖礦由可持續能源驅動的說法形成了鮮明對比。在美國發電結構中,可再生能源 (21.5%) 和核電 (18.2%) 構成的非化石電力所佔比例要低得多。與此同時,我們發現比特幣挖礦的潛在氣候惠益也值得密切關注。 為了彌合這場爭論中的分歧,理解既定的碳核算規則,並確定證實可再生能源聲明所需的數據至關重要。上市礦商的挖礦地點和能源來源的透明度越來越高,凸顯了披露義務的價值,這可能有助於消除不受支持的行業主張,改進基於假設的學術模型,並引導監管機構關注比特幣挖礦可能帶來的氣候惠益。我們認為,進一步提高透明度對於教育比特幣用戶以及公眾、監管機構和政策制定者,讓他們了解比特幣挖礦對氣候的影響至關重要。 比特幣挖礦對氣候的惠益 從歷史上看,中國打擊挖礦或哈薩克斯坦的停電等事件,為比特幣挖礦活動的規模和全球分佈提供了經驗性見解。 (WEEX 唯客注:2021 年9 月3 日,中國國家發改委等11 部委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2022 年1 月,由於哈薩克斯坦的互聯網和電力在抗議事件中被反復關閉,該國的挖礦活動受到重創。) 類似的事件發生在 2022 年 12 月 24 日,當時冬季風暴 Elliott 襲擊了北美,結果導致比特幣礦工在峰值時減少了約 100 EH/s 算力,相當於當天比特幣網絡總算力的 38%。 德克薩斯州電網運營商 ERCOT 於 2022 年制定了大型靈活負載(LFL)限電計劃。到目前為止,幾乎全部運行中的 LFL 都可以歸於符合該計劃條件的比特幣挖礦設施,即額定功率超過 75 兆瓦(MW)的設施。 如圖 1 所示,冬季風暴 Elliott 期間的 LFL 需求響應為 1.4 千兆瓦,為德州比特幣採礦負載提供了一個下限,因為 2022 年 12 月運行的幾乎所有 LFL 都可歸於比特幣挖礦。這相當於當天比特幣網絡總電力需求的 15%。這一事件支持了比特幣支持者的一個共同論點:比特幣挖礦可以為電網運營商提供一種高度精細化、快速調整電力使用的能力,從而促進電網的穩定性和彈性。最新的 LFL 更新顯示,截至 2023 年 3 月,比特幣挖礦容量已進一步增至 1.7 GW。 WEEX 唯客注:ERCOT 提供的 Elliott 冬季風暴期間的 LFL 限電數據 然而,美國比特幣礦工提供的氣候惠益數據可能難以證實。需要進一步開展研究,評估和比較在有比特幣礦機和無比特幣礦機情況下的碳排放和電力系統總成本。 比特幣支持者經常強調的第二個氣候益處是其減少甲烷排放的潛力。天然氣作為石油開采的副產品,由於成本高昂且缺乏基礎設施,對於石油生產商來說,使用或運輸天然氣往往不經濟。因此,生產商要么就地排放,要么就地燃燒。排放會將甲烷直接排放到大氣中,而甲烷屬於溫室氣體,其在100 年內的全球升溫潛能值是二氧化碳的28-36 倍,因此某些司法管轄區不鼓勵排放甲烷,甚至規定排放甲烷是非法的。而燃燒的話,主要排放的是二氧化碳,通常認為燃燒銷毀甲烷的效率達 98%。 比特幣支持者認為,燃燒產生的殘餘甲烷排放量依然很高,如果將這些氣體在發電機中燃燒,就可以減少排放量。比特幣行業的估計表明,假設發電機甲烷燃燒效率為99.9%,與開放式燃燒相比,比特幣挖礦有可能讓二氧化碳排放當量減少25%,再加上放棄直接燃燒減少的排放,總排放量最多可減少63%。最近的一項燃燒效率研究發現,燃燒中斷和低效燃燒導致的燃燒效率只有 91.1%,占美國石油和天然氣甲烷排放總量的 4%-10%。 電力需求不足和高昂的投資成本往往導致氣體燃燒利用項目變得不可行。比特幣挖礦具有不受地點限制、模塊化和便攜式的特點,它提供了一種解決方案,即鼓勵建造發電機,將原本浪費掉的能源轉化為生產用途,並進一步減少甲烷排放。然而,批評者認為,這種做法並沒有解決化石燃料的持續消耗及其環境影響的根本問題,甚至可能在無意中延長對化石燃料的依賴。 另一個潛在的氣候惠益與減少燃燒密切相關,即解決廢棄未填塞的油氣井問題。根據美國環保局(EPA)的研究,截至 2020 年,美國有 370 萬口廢棄油井,其中 59% 的油井未被填塞,每年排放 690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比特幣採礦具有不受地點限制的特點,對當地資源的要求極低,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潛在方案。比特幣網絡的經濟激勵措施可以為解決這些廢棄井的問題提供補貼,比特幣行業倡導者也正在遊說這一方案。即通過在廢棄井附近作業,礦工可以利用原本浪費的能源,將其轉化為電力,並產生收入,然後拿出一部分收入資助油氣井的填塞工作,從而減輕對氣候的影響。 比特幣支持者強調的第三個論點是,比特幣挖礦可以促進可再生能源的擴張。偏遠地區的挖礦有可能解決越來越多的間歇性可再生能源併入電網所面臨的挑戰,如傳輸能力、儲能能力的不足,或附近電力需求不足的問題。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最佳地點往往位於偏遠地區,當地電力需求不足,輸電基礎設施也不完善,無法消化電力供應的大幅增加。 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量化與比特幣挖礦相關的氣候效益仍然具有挑戰性,因為沒有比特幣礦工實際投資安裝額外可再生能源的全面記錄。兩個著名的例子是,特斯拉、Block 和Blockstream 合作,在德州建立了3.5 兆瓦的離網(off-grid)太陽能比特幣礦場,以及Aspen Creek 的30 兆瓦採礦設施和一個新建的87 兆瓦太陽能光伏發電廠進行後表(behind-the-meter)連接。其他實例表明,比特幣礦工與現有的可再生能源基礎設施在一起(co-locating),以確保獲得低成本電力。值得注意的是,對可再生能源電力更高、更穩定的需求可能會通過規模經濟降低生產成本,從而支持其發展。因此,比特幣挖礦可能成為可再生能源基礎設施投資的催化劑。 然而,一些批評者認為,如果加密貨幣挖礦越來越依賴可再生能源,可能會與其他用途競爭,從而可能危及國家的去碳化(decarbonization)目標。雖然這種觀點有一定道理,但它忽略了一種可能性,即額外的需求可以增加供應,使得對新的可再生能源基礎設施的投資更具經濟可行性。 比特幣支持者的另一個論點涉及比特幣挖礦作業產生的熱量再利用。比特幣礦工可能有經濟動機去捕獲和再利用廢熱,從而減少其他地方的能源消耗。涵蓋多種應用場景,包括溫室、住宅建築、供水系統、游泳池、食品和木材乾燥以及酒精蒸餾。不過,迄今為止,比特幣挖礦設施餘熱利用的實際案例似乎僅限於試點項目。 WEEX 唯客總結:比特幣挖礦對氣候的四大貢獻包括:1. 參與大型靈活負載(LFL)限電計劃;2. 減少甲烷排放;3. 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4. 挖礦廢熱再利用,減少其他能源消耗。 比特幣挖礦的氣候成本 自 2008 年誕生以來,比特幣的全球挖礦足跡不斷增加並發生了顯著變化。研究估計,截至 2018 年,2/3 的挖礦位於亞洲,2021 年 6 月中國頒布挖礦禁令後,礦工紛紛轉移到哈薩克斯坦和美國,而礦工湧向美國的趨勢仍在繼續。根據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的報告,美國算力份額從2020 年的3.5% 上升至2022 年8 月的38%,占美國總用電量的0.9% 至1.7%——相當於所有住宅照明用電的總和。 為了更深入地了解美國目前的挖礦足跡,我們對上市礦商的公司文件進行了評估。近年來,幾家比特幣礦業公司上市,導致該行業歷來不願分享信息的公司承擔了披露義務。我們確定了 19 家上市礦企,並分析了在美國運營的 13 家礦企的數據,截至 2022 年底,這 13 家礦企佔全網總算力的 1/4。 使用電網平均排放因子,我們發現我們分析的 13 家礦企所消耗電力的碳強度為 397 克二氧化碳/kWh,幾乎等同於美國電網平均值 387 克二氧化碳/kWh。此外,我們還發現,僅這 13 家美國上市礦企每年就排放 720 萬噸二氧化碳,超過了整個佛蒙特州的碳排放量。 WEEX 唯客注:美國上市礦企挖礦設施的位置和挖礦業務碳排放量 與此同時,比特幣挖礦業聲稱其使用的電力組合的平均碳強度遠低於電網平均水平。例如,比特幣礦業委員會表示,58.9% 的電力來自可持續能源。假設其餘部分依賴化石燃料,與美國目前天然氣、煤炭和石油的份額一致,這將導致碳強度達到 272 克二氧化碳/kWh,幾乎比美國電網平均水平低 1/3。不過,這些說法尚缺乏信息來驗證其可信度。 因此,比特幣挖礦業要想證明其氣候效益,就必須了解既定的碳核算規則是如何運作的。溫室氣體協議(GHG Protocol)是使用最廣泛的碳核算標準,它提供了兩種互補的方法來核算外購電力的排放量,這兩種方法可以同時使用,即所謂的「雙重報告」。首先,基於位置的方法要求公司報告與所輸送的電力相關的排放量。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對應於當地電網的平均排放強度,因為該方法只考慮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直接輸送。其次,基於市場的方法要求公司報告與所購電力相關的排放量,例如電力購買協議、供應商特定合同或能源屬性證書。 基於市場的方法允許比特幣礦工驗證他們的可再生能源使用聲明,但他們必須遵守報告標準才能做出可信的聲明。全球倡議,如 RE100,提供了基於溫室氣體協議的指導,以規範可再生能源的定義,並要求報告公司擁有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屬性證 書。這同樣適用於自發電和直接線路連接,以避免有人已經將屬性證書計算在內。隨著比特幣挖礦行業的成熟,我們希望看到可靠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數據質量的提升,這將使得研究人員和監管機構能夠超越使用電網平均值,來評估比特幣挖礦的氣候成本。 監管辯論 監管有可能使人們更全面地了解與比特幣挖礦相關的環境後果。儘管上市礦商的強制性披露義務提供了有關運營規模和地理分佈的關鍵信息,但能源結構等關鍵細節往往披露不充分。引入額外的環境披露要求,並將具體的透明度措施擴展到大型私營礦商,可以進一步提高氣候成本的透明度。不過,還必須密切關注潛在的氣候惠益。當前的辯論經常給能源消耗本身賦予負面含義,而在某些情況下這是沒有道理的。儘管如此,謹慎行事並嚴格審查潛在氣候效益的功效仍然至關重要,以避免“漂綠”(greenwashing)。 鑑於比特幣挖礦的增長和對當地社區的直接影響,美國聯邦和州兩級政府已經對比特幣挖礦進行了監管。 2022 年9 月,白宮的一份報告強調了提高透明度的必要性,而《2022 年加密資產環境透明度法案》(Crypto-Asset Environmental Transparency Act of 2022)則為如何評估美國加密貨幣挖礦的影響提供了進一步指導。 2023 年 3 月,參議員 Edward Markey 和眾議員 Jared Huffman 再次呼籲制定《加密資產環境透明度法案》。此外,美國環保署本身也在考慮對加密挖礦設施實施報告規則,以評估其環境影響。最近,拜登總統的 2024 財年預算提案目標是,對與挖礦活動相關的電費徵收 30% 的稅。 在州一級,比特幣挖礦法規差異很大。一些州,如羅德島州、肯塔基州、愛荷華州、蒙大拿州、懷俄明州和賓夕法尼亞州,通過稅收減免等方式鼓勵挖礦活動。在蒙大拿州,基於區塊鏈的代幣不受安全法的約束。在懷俄明州,數字貨幣開發商、銷售商和交易所可享受某些證券和貨幣傳輸法律的豁免。賓夕法尼亞州向廢煤發電商提供每噸價值 4 美元的稅收優惠,所產生的電力等可用於挖掘加密貨幣。 相比之下,紐約州是第一個禁止加密貨幣挖礦的州,並暫停新的化石燃料發電項目兩年。在德克薩斯州,大型電力用戶需要獲得電網運營商的許可,ERCOT 宣布成立一個特別工作組,以更詳細地評估大型用戶的影響。俄勒岡州和華盛頓州等挖礦熱點地區也在考慮未來對挖礦進行監管。 比特幣挖礦業還將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聯邦儲備系統(FED)等金融監管機構正在製定的規則的影響。 SEC 將發布碳核算和氣候風險披露規則,這很可能涉及上市礦商的碳披露規則,而FED 也正在製定規則,以確保參與加密貨幣相關活動的銀行具備適當的風控措施,包括與氣候相關的風控措施。 結語 上市礦商披露的數據——以及未來潛在的全行業披露——可能有助於改善現有的挖礦地圖。例如,我們對美國的研究結果表明,先前估計的德州比特幣挖礦活動佔比略高於 4%(2021 年 12 月),但現在已經增加到 15% 以上(2022 年 12 月)。此外,美國和加拿大的份額可能大幅增加,超出了之前假設的 44%。 鑑於比特幣挖礦業在美國的預期增長,提高透明度對於量化氣候效益和成本至關重要。加密貨幣礦工已申請將多達 33 千兆瓦的電力接入德州的電網,幾乎相當於目前 ERCOT 總運營能力的 1/4。 歐盟監管機構表現出了積極主動性,並率先要求通過加密資產市場(MiCA)框架中的額外 ESG 披露規則來提高透明度。此外,歐盟《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規定的碳披露義務,或美國 SEC 即將出台的規則也將至少適用於上市礦商。我們認為,透明度是教育比特幣用戶,讓公眾、監管機構和政策制定者了解與比特幣挖礦相關的氣候效益和成本的重要第一步。

    2023年 8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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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總統候選人RFK公佈兩項支持比特幣提案,另有3位候選人力挺加密貨幣

    WEEX 唯客注意到,Fortune Crypto 7 月 19 日報導, 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小羅伯特·肯尼迪 (Robert F. Kennedy Jr.,以下簡稱 RFK) 週二公佈了兩項政策提案:豁免將比特幣兌換成美元的資本利得稅;通過比特幣等硬通貨支持美元。 作為無可爭議的比特幣粉絲,RFK 在政治行動委員會「彌合分歧」 (Heal the Divide) 主辦的一場活動中發表演說稱,希望將比特幣兌換成美元免徵資本利得稅,這將刺激投資並激勵企業在美國,而不是新加坡或瑞士等其他加密貨幣友好的司法管轄區發展業務。 同時,RFK 希望用黃金、白銀、鉑金和比特幣等真正的有限資產支持美元,這有助於重振美國經濟。 「用硬通貨支持美元和美國債務可以幫助美元恢復強勢,抑制通貨膨脹,開創美國金融穩定、和平與繁榮的新時代。我的計劃是從小規模開始;也許已發行國債的 1% 將由硬通貨、黃金、白銀、鉑金或比特幣支持,」RFK 說。 RFK 表示,這兩項提案將是他「政府使命」的一部分,即讓美國成為全球加密貨幣(特別是比特幣)的中心。 據 WEEX 唯客了解,現年 69 歲的 RFK 是一名環保主義者和律師,也是一位多產的作家和演說家,經常在全國各地發表演講和文章,呼籲人們對環境和社會正義問題做出更積極的行動。 RFK 是美國前司法部部長和紐約州國會參議員羅伯特·肯尼迪的兒子、第 35 任美國總統約翰·肯尼迪 (John F. Kennedy, JFK) 的侄子,兩人都不幸在上世紀 60 年代遇刺身亡。 家族信託持有少量比特幣 RFK 是一位充滿爭議的總統候選人。 WEEX 唯客注意到,前不久,他因聲稱 COVID-19 是針對某些族裔群體的,不僅受到家族的譴責,也被媒體打上了「陰謀論者」「疫苗懷疑論者」的標籤。不僅如此,RFK 多次公開支持加密貨幣的行動也被質疑存在利益衝突。 據 WEEX 唯客查詢,RFK 家族信託基金披露的截至 6 月 30 日數據顯示,資產負債表上有 10 萬至 25 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截至 6 月 30 日投資回報不足 201 美元。這與 RFK 此前在邁阿密 Bitcoin 2023 大會上表示自己不是比特幣投資者的說法自相矛盾。 對此,RFK 競選團隊曾向 CNBC 表示,這筆比特幣投資屬於 RFK 妻子的,RFK 沒有參與投資決策。不過後來他們進行了更正,競選團隊一位發言人向《財富》雜誌解釋稱,「肯尼迪先生對比特幣的投資是在他發表演說之後、6 月 30 日報告截止日期之前進行的,並不存在衝突。」 不過,WEEX 唯客認為,與家族其他成員數百萬美元的房地產、現金和其他資產相比,RFK 持有的比特幣資產根本不值一提。 RFK 被描繪為邊緣候選人,WEEX 唯客查詢最新的民意調查發現,他在民主黨初選中仍大比例落後於拜登。 多次為加密貨幣站台 WEEX 唯客注意到,RFK 一直在 Twitter 上分享他對加密貨幣的自由主義觀點。他在 5 月 3 日的一篇文章中寫道:「以比特幣為首的加密貨幣,以及其他加密技術是主要的創新引擎。美國政府阻礙該行業並將創新驅趕到其他地方是一個錯誤。拜登提議對加密貨幣挖礦徵收 30% 的稅是一個壞主意。」 5 月 18 日,RFK 在邁阿密 Bitcoin 2023 大會上宣布接受比特幣捐款,表示其將成為美國首位接受比特幣捐款的總統候選人,他還稱讚加密貨幣是「民主和自由的象徵」。他承諾,如果自己競選成功,將確保美國公民使用比特幣的權利不受侵犯。他聲稱自己是家庭加密貨幣挖礦的倡導者。這是 RFK 在 4 月宣布加入競選 2024 大選後的首次公開露面。 6 月 23 日消息,據紐約郵報報導,RFK 在針對涉及加密貨幣的政策提問時表示,「我將確保我們有支持比特幣和交易自由的政策,並允許個人管理自己的比特幣錢包、節點和密碼。我將只允許防止洗錢所需的最小的控制。我反對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 (CBDC) ,因為它們是控制和壓迫的工具,肯定會被濫用。」他強調,「比特幣一直是世界各地人們流動的救星,尤其是在緬甸。」 6 月 28 日,WEEX 唯客注意到,RFK 發推稱,「比特幣不僅是反對極權主義和操縱貨幣供應的堡壘,它還為政府機構更加透明和民主的未來指明了道路。」Micro Strategy 聯合創始人 Michael Saylor 表示支持,並評論稱,「下一任總統將是一位支持比特幣的總統。」此外,Twitter 創始人、Block Inc. 首席執行官 Jack Dorsey 也力挺 RFK。 WEEX 唯客注意到,RFK 還批評 SEC 稱,「我不希望 SEC 中有反加密貨幣的人。他們最多應該保持中立,而且應該有來自加密社區的人」。 多位總統候選人支持加密貨幣 WEEX 唯客搜尋相關報導發現,RFK 並不是唯一持有和支持比特幣的政治家。 共和黨總統候選人 Vivek Ramaswamy 不僅擁有價值 30 萬美元的比特幣和以太幣,還投資了加密公司 MoonPay 和 Shipyard Software。就在 RFK 宣布接受比特幣捐款 2 天后,Ramaswamy 也在 Twitter 上表示,將接受比特幣為其競選活動提供捐款,捐贈者還將獲得獨屬 NFT。 另一位共和黨候選人、也是特朗普在黨內的有力競爭者、佛羅里達州州長 Ron DeSantis 也對加密貨幣持支持態度。他也承諾,當選後將支持公民買賣比特幣等數字資產的權利及自由,避免監管扼殺比特幣的發展。 DeSantis 指出,目前的美國政府顯然對比特幣充滿了敵意,如果這種情況再持續 4 年,政府最終可能會對比特幣趕盡殺絕。 而且與 RFK 一樣,DeSantis 也是 CBDC 的反對者,他曾於今年 3 月底公開表示,自己提議在佛州內立法禁止使用美國政府發行的 CBDC 作為貨幣,以保護民眾的安全及隱私。 5 月初,佛州回應了DeSantis 的呼籲,禁止在全州範圍內使用 CBDC。 7 月 14 日,DeSantis 再次表示,如果自己當選,將禁止 CBDC。 還有一位共和黨候選人 Francis Suarez 也是加密貨幣倡導者,這位 45 歲的現任邁阿密市長讓該市參與了多項比特幣倡議,他還考慮將邁阿密財富儲備的 1% 投資於比特幣,並成為第一位以比特幣等主要加密貨幣領取工資的美國政客。 看來共和黨中支持加密貨幣的政客還挺多,但 WEEX 唯客認為,這不排除僅僅是政客們對抗民主黨拜登,討好加密用戶爭取選票的一種競選策略。據 Insider Intelligence 的預測,到 2022 年底,擁有至少一種加密貨幣的美國成年人數將達到 3370 萬,約佔總人口的 13%。 而另一邊,現任拜登政府對加密貨幣的打壓態度也是有目共睹。 WEEX 唯客注意到,拜登一上任,2021 年,便實施了一項基礎設施法案,該法案包括向加密貨幣交易者徵稅。他在 6 月 28 日發表的經濟政策演講中表示,以加密交易員和對沖基金經理為目標,推動所有億萬富翁繳納更多的稅款,為經濟增長提供資金。並稱堅決反對任何保護富有的逃稅者和加密貨幣交易者的協議。此外,拜登還暗示計劃把所有數字貨幣公司排除在標準金融之外,讓它們很難獲得銀行賬戶、信用卡等產品。而 SEC 更是開啟針對加密行業的密集執法行動。 諷刺的是,民主黨在 2020 年大選期間還接受過 FTX 老闆 SBF 4,000 多萬美元的捐款,用於支持拜登的競選活動。

    2023年 7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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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國法院審判紀要「幣六條」解讀,如何預防OTC收到黑錢

    編者按: WEEX 注意到,近日中文媒體接連曝出兩起涉虛擬貨幣重大案件:山西警方成功破獲一起利用 USDT 洗錢詐騙案,查獲現金 20 餘萬元,查獲 USDT 價值 100 餘萬人民幣;湖北警方偵破的一起涉虛擬貨幣跨境網絡賭博案主犯等人被依法送審,涉案流水達 4,000 億元。 那麼,當前國內虛擬貨幣相關的政策法律,特別是司法實務、案件審理層面的法律有哪些新的變化?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深圳鏈協法律專委會主任、盈科深圳數字經濟法律事務部主任郭志浩律師在 WEEX 交易所近日舉行的「虛擬貨幣法律知識 AMA」中介紹:目前我國尚未有任何一部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或司法解釋可以作為虛擬貨幣案件辦理的參考依據,不過 4 月中旬流傳出的《全國法院金融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徵求意見稿)》(簡稱《審判紀要》,其中涉及虛擬貨幣部分共 6 條)雖然也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法律,但其作為全國法院審判工作會議形成的統一意見,或將對虛擬貨幣未來的案件走向產生深遠影響,其影響甚至大過 2013年五部委通知、2017年「94 公告」、2021年「924 通知」等規範性文件(至少在司法實務層面),因此也將標誌著國內虛擬貨幣監管正式進入第四階段。 本文是根據 WEEX 交易所「虛擬貨幣法律知識 AMA」整理的干貨精華內容,本文要點: 打破誤區:國內外監管節奏差不多,區別是國外沒有一刀切 歷年來,國內外針對虛擬貨幣的法律政策都經過了好幾輪大的轉變。 就國內看,從 2013 年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簡稱「2013 年通知」),到2017年《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通知》(簡稱「94公告」),再到2021年《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簡稱「924通知」),國內整個虛擬貨幣相關產業逐步收緊,特別是最後的「924 通知」,直接定性了所有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都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但其實不光是國內政策在收緊,全球基本上都有所打擊,而且時間節點跟國內發布政策的時間相近。這一點可能跟大家「外松內緊」的印像有落差,海外其實也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開放。 上圖是全球監管的三大階段。可以看到,不論國內還是國外,這三個大的階段都是一致的。 第一階段:大家都對加密貨幣進行定性和風險提示,我們統計了 20 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中有 15、16 個都做出了相關的風險提示,跟國內「2013 年通知」的時間點差不多,前後相差不超過半年。 第二階段:都對 1CO 進行了收緊,包括各個虛擬貨幣項目、交易所的行為。區別是,國內完全一刀切,國外有些國家對 1CO 留了口子,要求符合相關政策監管就可以搞。 第三階段:國外在 2021、2022 年前後和國內也是同一個性質,只不過沒有像國內這樣一刀切。但即使沒有一刀切,虛擬貨幣相關政策收緊的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 綜上所述,其實全球政策態度都差不多。那麼,國內真的就對虛擬貨幣完全一刀切了嗎?其實也未必。 2023 年 1 月 10 日,全國法院召開了一次金融審判會議,形成了《審判紀要》,它在今年 4 月中旬才在法律界流傳出來。 《審判紀要》因為不是專門針對虛擬貨幣領域的,所以可能並未引起太多的注意,但它實際上對虛擬貨幣未來的案件走向有特別大的影響,也可以將其看作國內監管政策的第四個階段。 國內監管或將進入第四階段:中國特色的精準監管 不論在法律圈,還是幣圈,也不論國內外,其實大家對於虛擬貨幣這一新事物的態度一直有分歧,在大部分人的印像中,國內更傾向於一刀切,而美國、英國等國家更傾向於進行分類管理,例如美國的「精準監管」。 「精準監管」和國內監管體系最大的區別是,中國是成文法系國家,有法律條文後就按照法律條文處置,但英美是判例法國家,只需要針對某個類型案例做出處罰,如果成功處罰了,以後這類案件都根據之前的判例進行裁決。所以相比之下,西方國家更容易實現所謂的「精準監管」。包括中國香港,其監管邏輯也是美國的那一套「精準監管」體系,即符合什麼樣的監管框架,就由什麼部門來監管。 這也是為什麼 SEC 起訴 Binance、Coinbase 受到如此高的關注,它可能對美國的司法監管體係來說都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案件,因為它會提供判例支撐。但如今又撤銷了對幣安的部分指控,這顯示美國在「精準監管」過程中其實也跟國內一樣,有很多猶豫不決的地方。只不過國內政策更偏向於保護普通大眾,美國的政策能夠讓各方都得以發聲,讓更多的聲音去充分討論事情本身。 即使各國的監管模式有很大偏差,但判定的結果也不會產生太大差距。個人認為,不論中國還是美國,其實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到最後大概率會殊途同歸,特別是在一些重大問題上。而國內第四階段一旦落地,大家會看到並不是完全一刀切,至少在司法層面留了很多零活操作的空間,可以算得上是中國特色的「精準監管」。 如果熟悉國內法律政策的人就知道,其實截至目前我國尚未有任何一部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或司法解釋可以作為虛擬貨幣案件辦理的參考依據,上述《審判紀要》雖然也不是司法解釋(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律),但由於它是全國法院統一形成的會議紀要,所以其意義可能比真正出台的法條直接帶來的參考意義更大,一旦生效,可以說未來虛擬貨幣領域案件會有很多可供執行的依據。 《審判紀要》目前還在徵求意見階段,所以大家看到的內容可能在最終版出來之後會有一些調整,實際上里面有很多內容我個人也認為需要調整,而且就需要調整的部分,我們也和最高院有過一些較深入的溝通。看起來一些很微小的調整,最終落到案件辦理可能就是天差地別。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國內最新的政策,也就是剛剛提到的國內第四階段的開端。 《審判紀要》涉虛擬貨幣六條解讀 《審判紀要》涉及虛擬貨幣部分共六條(第 83 – 88 條)。 第 83 條是最重要的,剩下的 5 條也都很有代表意義。 第 84 條核心在於變相地確定「94 公告」的法律地位。但委託投資類的糾紛也算是有一個明確的裁判規則。 第 85 條的核心在於確定虛擬貨幣「挖礦」類案件的裁判規則。 這條 90% 的作用是為了讓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的時候有駁回依據,對於普通投資人來講並沒有多大用處,雞肋至極。 本條可以說是「幣六條」中重要程度僅次於第 83 條(承認了虛擬貨幣的價值)的一條。 虛擬貨幣類案件辦理起來難,不光是難在法院能否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更難在即使勝訴了也很難執行。在過往的案件中,也不乏有很多法院支持原告返還虛擬貨幣的,但除了一些具備特殊情況的案例外(如雙方事先約定了違約條款等),(公開案例中)沒有一例常見情形下的普通案例可以執行到位的。 本條的發布,雖然並不能快速解決此類案件執行難的問題,但至少打開了虛擬貨幣執行類案件的局面,為執行鋪好了大前提。 在以往的案件中,雖然也有《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人民法院作為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這樣的規定,但由於該條款過於陳舊,其中的「經濟糾紛」等措辭已明顯不合乎當下的司法情勢,且效力等級較低,缺乏權威性。因此在實際處置的中,很多法院只會裁定駁回起訴。但在駁回後卻並不會及時將案卷移送至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這就造成了原告方處於「三不管」狀態(公安一般也很難立案)。 而這次的新規則明確規定了「涉眾性經濟犯罪」應當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查處,甚至還進一步規定,如果公安機關未及時立案的,法院還可以將案件上報至政法委協調處理。這將使得此類案件不再處於「三不管」狀態。 此外,該條也將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的時間節點放到了公安機關「作出立案決定後」,而不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公安機關「作出立案決定前」,這樣一來也將大大增強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 以下為郭志浩律師在 WEEX 交易所 AMA 中就《審判紀要》重點內容做的逐句解讀。 第一句:虛擬貨幣具備網絡虛擬財產的部分屬性。 這一句(第 83 條)可謂打破了以往國內對於虛擬貨幣政策的認知,以往大家可能在「924 通知」後認為國內政策完全一刀切了,所有的都屬於非法金融活動。甚至有些地方的辦案機關也認為虛擬貨幣本身就是違法的,我們在辦理案件的時候遇到大量這種情況。 但是這一條完全顛覆了這樣一個印象,因為它的第一句話就說「虛擬貨幣具備網絡虛擬財產的部分屬性」,這就證明了虛擬貨幣是屬於受我國《民法典》保護的網絡虛擬財產。 「924 通知」之後,有一小部分人對通知做了升級解讀,認為虛擬貨幣及其交易全部都是違法的。而這一條實際上是對這些誤解的一個正面回應。 首先,這句話直接給予了虛擬貨幣一個司法定性。 關於虛擬貨幣的定性,各國都有不同的結論,有的認為是虛擬財產,有的認為屬於有價證券,還有的直接把它定義為貨幣。我國在 「2013 年通知」中將它定義為了一種虛擬商品,且這一定義在 2017 年「94 公告」中得以延續。而在 2021 年 1 月 1 日《民法典》生效後,由於虛擬商品被歸類到了網絡虛擬財產中,因此我在那時就提出了虛擬貨幣屬於網絡虛擬財產。不過,這一定義卻在 2021 年的「924 通知」中被悄悄刪去了。 如今《審判紀要》重新把這條內容加了回來,其中的原因,我猜想更多還是為了司法實務案件的審理。而一旦有了這個司法定義,不論是在民事領域還是刑事領域,都可以有一個更為準確的適用。 其次,這句話也肯定了虛擬貨幣是具有價值的。既然屬於財產,必定有它的價值。但我認為,該條的表述仍存在一些不妥之處。修改建議:部分虛擬貨幣具備網絡虛擬財產的部分屬性(將「部分」兩個字從末尾移到開頭)。 為什麼要在開頭加上「部分」?虛擬貨幣種類雜多,除了比特幣等主流幣種,大多數虛擬貨幣其實都可以劃歸為空氣幣的範疇。因此我認為,僅有部分虛擬貨幣(被國際社會或主流國家政府認可)才具備「網絡虛擬財產」的屬性。如果不加以限制,直接將所有虛擬貨幣都列為「網絡虛擬財產」,最終將會導致在司法審判實務中產生新的理論矛盾,使得判決無法自圓其說,直接從理論層面增加了裁判的不確定性。 為什麼要刪掉結尾處的「部分」?首先,網絡虛擬財產當然具備多種子屬性,虛擬貨幣從表面來講是完全符合全部子屬性的。其次,網絡虛擬財產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司法定義,如果再進行細分,多數法律法官可能都未必能夠完全理解「部分屬性」是哪些屬性,更不要說其他法律人士和普通群眾了。如果非要在末尾處加上「部分」,那也請立法者最好釋明到底是哪部分。 第二句:當事人之間約定以少量虛擬貨幣抵償因互易、勞務等基礎關係所生債務的,如果不存在其他無效事由,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這一句充分肯定了以虛擬貨幣為合同標的的合法性。在 「924 通知」後,其實很多法院遇到虛擬貨幣類案件時,想都不想就認定合同無效,這明顯是不合理的。 這一句規定雖然看起來只明確提到了抵償因互易、勞務,但我們也不要漏了後面的這個「等」字。這個「等」字反映在司法實務中,極有可能會造成兩極分化,部分法院可能會認為「等」就約等於認同了幾乎所有不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的民事法律關係,另一部分法院則可能會自動忽略掉這個「等」字。 此外, 「少量」一詞的表述同樣是模糊描述。多少量算多,多少量算少?不過關於這一點我並不反對,畢竟每個地方都有當地的特殊情況,只要每個地區能夠形成相對統一的審判尺度就夠了。 第三句:當事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交付虛擬貨幣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因相關政策限制等原因不能實際履行的,可按合同簽訂時約定給付虛擬貨幣一方接受相應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其賠償損失範圍。 這一句是法院裁判以少量虛擬貨幣為支付對價類案件的具體裁判規則。也就是說,以後此類案件,法院不應當直接認定為合同無效,而是可予支持(又是一個模糊的概念「可」)。同時,即使對方無法支付虛擬貨幣,也可以按照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合同對價實際價值確定賠償金額。 舉個例子:張三用一個比特幣買李四的一頭牛,但張三拿到牛後卻拒絕支付李四一個比特幣。此時,法院可以判決張三支付李四,如果張三明確表示無法用比特幣支付時,法院可以判決張三賠償這頭牛的實際價值。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以往的所有官方文件中,即使承認了虛擬貨幣是虛擬商品,具有財產價值,但卻沒有價值的評估依據。有的法院參考交易所的價格,有的法院則直接不予認定具體價格,導致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無法得到公平正義裁判。 修改建議:把「可」改成「應當」,增加司法的確定性。 第四句:當事人假借基礎交易合同之名,以虛擬貨幣為經常性支付工具兌換法定貨幣或實物商品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 這其實是對「924 通知」的延伸,也是為了預防有些人把法院當成了「交易所」,利用虛假訴訟,進行虛擬貨幣的交易。這點無可厚非,但我認為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因為什麼是「經常性」,沒有做出釋明。這一點反映在司法實務中,則會導致部分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法院的裁判尺度漏洞,實現經常性的虛擬貨幣交易行為。 修改建議:建議對「經常性」做個釋明,例如參考職業放貸人的認定標準:兩年內以虛擬貨幣為支付工具進行十次以上交易的,可認定其具備經常性。 如何盡量避免凍卡?四大防範措施 這也是 WEEX 用戶經常遇到的一個高發性問題。我用的標題是「如何盡量避免凍卡風險」,為什麼說「盡量」?因為只要是涉及國內銀行卡出入金的,凍卡的風險就是天生存在的,很難完全杜絕和避免,只能「盡量」讓它的頻率降低。 怎麼樣盡量去避免收到問題資金導致銀行卡被凍?可以前置性地做哪些些工作盡量防止被凍卡之後產出的一些不必要麻煩? 凍卡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我們收到了涉案資金,這是 99% 的常見情況,剩下的 1% 可能就是公安的保護性凍結,或其他部門的一些風控性措施。根據這個思路,怎麼去預防,其實就是怎樣防止一些問題資金進入我們的銀行卡內。 但要判定對方轉過來的錢是不是問題資金肯定不是那麼容易的,從可行性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從幾個側面因素來做一個判斷: 1)出入金的時候最好在平台買賣幣,比如幣安、OKX、WEEX 這些交易平台都提供 OTC 交易。因為平台你找認證商家,一方面他們有繳納保證金,出問題後可以用保證金先行賠付一部分;更主要的是,這些商家是經過實名認證的,這樣就更容易鎖定到上家到底是誰,這就是我們在線上 OTC 被凍卡之後,相對於純線下交易的更容易處理的原因。如果線下出金的,要避免被誤認為是幫助洗錢。 2)盡量保證交易對手方和給你轉款的是同一人,不論線上還是線下。如果不是同一個人,那張三和李四到底是什麼關係,就一定要有一個清晰的證明。否則如果到時公安機關問你為什麼不是同一個人、你有沒有核實?你就會比較被動。最怕的情況是,張三其實是拉皮條的,李四才是真正交易的人,但李四是一個洗錢的,所以他打給你的錢也有可能是問題資金,這樣凍卡的機率就會增加。 3)注意對方資金的流水。如果對方願意給你看流水,那麼大概率對方的錢沒問題。如果資金在對方卡里停留超過 3 天,這個錢出問題的概率就比較小。因為大部分問題資金都是電信詐騙所來的,而電信詐騙被害人反應過來之後就會第一時間報警,報警後公安一般在 24 小時之內就會採取措施。也就是說,整個過程超過 72 小時的可能性不大,除非被害人過了三四天還在蒙在鼓裡。 第二個時間節點是 1 個月。因為並不是所有贓款都是電信詐騙這個來源,還有一類資金可能是受賄、賭博。賭博虧錢了極少有人會去報案,但我們的反洗錢系統也比較先進,這些賭博平台用的馬夾、銀行賬號一般情況下一個星期到一個月之間就被鎖定了。所以如果錢在賬戶裡停留一個月以上的,安全性就比較高了。 4)一定要保全所有的聊天記錄、對方的實名信息、和對方有關的一切內容。首先需要更正的一個誤區,買賣虛擬貨幣,如果不是以它為業的話,是合法的,不會受到法律追究,所以大家大可放心把所有證據都保全下來。如果你真有問題,刪了聊天記錄也沒用;如果沒有問題,保存聊天記錄也沒事。 以上就是如何盡量避免凍卡的四個重點,接下來分析一下如果卡被凍結了,應該怎麼辦。 如何快速解凍銀行卡?四大步驟 這裡有一條主線,就是我們遇到銀行卡被凍結後需要做的事情,它可能還會有無數的分支,如果主線任務做得不全,就需要做支線任務。 主線任務歸結起來有四個大步驟: 第一步:聯繫開戶行,問清楚凍結時間、地點、凍結原因、涉案原因等。盡量去櫃檯問,打電話的話有的銀行可能不告知。如果你是一級卡,銀行接到電話後還有可能向當地反詐中心報案(這也是警銀合作的重點方向)。 如果被公安機關帶走之後也不要著急,如果你的出入金確實沒什麼問題,公安機關一般不會為難你。但有個別地方會直接把一級卡列為犯罪嫌疑人,這就比較麻煩了,比如我知道的河南一些地方、湖南一些地方,深圳龍港、寶安一些地方也會把一級卡直接列為犯罪嫌疑人,這樣你一到開戶行就會被公安機關帶走。注意:回答公安問題不用被牽著鼻子,要有自己的邏輯。 第二步:聯繫凍結地的公安。怎麼取得聯繫?聯繫上之後怎麼溝通?這是第二步最大的難題。 第三步:準備相關的解凍材料,提交材料。可以提前打印好半年至一年的銀行流水、虛擬貨幣交易記錄、鏈上轉幣記錄或平台的交易記錄,以及跟交易對手的聊天記錄,證明確實有交易對手方,不是假的,還有交易對手的實名信息(比如 WEEX App 商家主頁的 KYC 認證內容),有些地方還需要提交一份解凍申請書,有的地方則不需要。 第四步:等公安機構去處理。快的可能幾天就搞定了,慢的可能要等幾個月甚至 1 年以上。我們遇到過最長的一個當事人凍了 4 年都沒有搞定,我們也有代理一個案子提交 1 個多小時就解凍的。在整個解決過程中,律師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溝通,能溝通明白的,處理起來就快一些,損失會小一些,如果溝通不明白,中間需要付出的就會多很多。

    2023年 7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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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貝萊德CEO:進軍加密領域符合這家9萬億美元資管巨頭更廣泛的使命

    來源:CNBC 編譯:WEEX 交易所 上週五(7 月 14 日),貝萊德 CEO Larry Fink 在 CNBC 「街談巷議」(Squawk on the Street)節目中表示,「進軍加密貨幣領域符合這家資產管理巨頭更廣泛的使命,即為投資者創造易用且低成本的產品。我們相信我們有責任實現投資民主化。我們已經做得很好,ETF 正在世界範圍內改變投資方式。我們才剛剛開始。」 貝萊德 (BlackRock) 於 6 月 15 日申請了現貨比特幣 ETF,這似乎刺激了加密貨幣的上漲以及其他資產管理公司的一系列競爭性申請。本次申請的 iShares 比特幣信託不含管理費。 據 WEEX 交易所統計,目前除了貝萊德的 iShares Bitcoin Trust(6 月 15 日同時提交 S-1 和 19b-4 文件),另有 7 份現貨比特幣 ETF 競爭性申請,包括: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此前已拒絕了數十項類似基金的申請,但貝萊德的參與及其申請文件中提出的監控共享協議(SSA)被加密行業普遍視為一個重要信號——事情正在起變化。 「我們正在與監管機構合作,因為就像在任何新市場一樣,如果貝萊德的名字出現在上面,我們將確保它安全可靠並受到保護,」Fink 說。 Fink 此前曾對加密貨幣持批評態度,他在 2017 年表示,數字貨幣的流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洗錢。 然而,Fink 表示,客戶的興趣和高昂的交易成本促使貝萊德仔細考慮進入該領域。他還補充說,加密貨幣可以在客戶的投資組合中發揮多元化作用。 「與其他資產類別相比,它具有獨特的價值,更重要的是,它是如此的國際化,將超越任何一種貨幣,” Fink 說。 不過因為緘默期的原因,Fink 拒絕直接討論現貨比特幣 ETF。 WEEX 注意到,貝萊德週五公佈了第二季度業績,調整後每股收益 9.28 美元,營收 44.6 億美元。根據披露,貝萊德目前管理的資產超過 9 萬億美元。 WEEX 補充: 自從第一份現貨 BTC ETF 申請文件提交以來,已經 10 年過去了,如今貝萊德的加入,讓加密行業再次看到了曙光,因此備受期待。 10年來,雖然美國尚未批准任何一隻現貨 BTC ETF,但類似的產品我們並不陌生,如灰度比特幣信託 GBTC、期貨 ETF、其他國家的現貨 ETF,以及私募基金。據 WEEX 交易所不完全統計,這些類似產品所管理的資產規模累計已達 288 億美元,其中 276 億美元都投向了現貨產品。 不過,現有投資產品有一些不足,而現貨 ETF 可在很大程度上予以彌補——比私募基金的流動性更好,比信託/封閉式基金的跟踪誤差更低,比 GBTC 的手續費更低,所以這也是現貨 ETF 受期待的原因之一。 此外,ETF 作為在納斯達克等傳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產品,可以提供更好的投資者保護,信息披露更規範,特別是大幅降低投資者進入門檻,也就是 Larry Fink 所說的投資民主化——任何人都可以像過去買股票、基金那樣,通過其證券經紀商買賣現貨 BTC ETF,從而讓 BTC 飛入尋常百姓家。 那麼,ETF 到底能給加密市場帶來多大的資金流入想像空間?我們不妨拿黃金 ETF 做個類比。據 NYDIG 數據,截至 2023 年 6 月底,黃金 ETF 的全球資產管理規模已超過 2100 億美元,相比之下,作為「數字黃金」的比特幣( 288 億美元)還有 6.3 倍的增長空間(1812 億美元)。

    2023年 7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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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YDIG:現有比特幣基金規模超$288億,現貨ETF將錦上添花

    作者:Greg Cipolaro,NYDIG 全球研究主管編譯:WEEX Blog,WEEX 交易所官方博客 自貝萊德 (BlackRock) 於 6 月 15 日申請現貨比特幣 ETF 給投資者社區帶來驚喜以來,根據WEEX 交易所數據,比特幣已上漲超 20%。 在首份現貨 ETF 註冊聲明提交 10 年後,該類產品在美國終於迎來轉機,這讓投資者興奮不已,我們看看這種金融產品對投資界以及比特幣價格可能意味著什麼。 比特幣基金管理規模已超 288 億美元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雖然美國此前從未推出現貨比特幣 ETF,但是基於現有的產品結構的大量投資已經在進行,包括信託(如灰度比特幣信託 GBTC)、美國期貨 ETF、美國以外的現貨 ETF,以及私募基金。我們的分析顯示,這些產品管理資產規模達 288 億美元,其中 276 億美元投向了現貨產品。 (注:我們的統計不包括美國以外的潛在私人資金,這些資金很難匯總。) 現貨 ETF 可彌補現有投資選項的缺陷 看好現貨 ETF 的觀點認為,儘管大量資金已經投資於比特幣基金,但現有投資選項對投資者來說有幾個缺點,而 ETF 可以彌補這些缺點。 除了交易所交易產品提供的投資者保護、貝萊德和 iShares 特許經營的品牌知名度、投資者熟悉的通過證券經紀商買賣的方式,以及頭寸報告、風險衡量和稅務報告的簡便性之外,現貨 ETF 與現有的替代產品相比,還能帶來一些顯著的好處——比私募基金的流動性更好,比信託/封閉式基金(CEF)的跟踪誤差更低,以及潛在的成本優勢(相比 GBTC),儘管費用尚未披露。 他山之石:類比黃金 ETF 鑑於人們通常將比特幣與黃金進行比較(我們喜歡將比特幣視為黃金的升級版),了解現有的黃金供應和持有者結構,對我們理解比特幣 ETF 具有借鑒意義。 截至 6 月底,黃金 ETF 的全球資產管理規模(AUM)超過 2100 億美元。其中近一半 AUM(1073 億美元)位於北美。但令人驚訝的是,全球 ETF 只持有現存黃金供應總量的 1.6%,而中央銀行(17.1%)、金條和金幣(20.6%)、珠寶(45.8%)和其他(14.9%)佔黃金持有量的比例要大得多的多。 雖然比特幣不會被中央銀行持有(WEEX 注:薩爾瓦多除外),也不像黃金那樣被用作珠寶、電子產品等各種成品的原材料,但與黃金 ETF(1.6%)相比,比特幣供應量的很大一部分已經以各種基金形式被持有(4.9%)。 如果我們只看這兩種資產的私人持有量,黃金 ETF 的私人投資份額為 7.4%,而各種比特幣基金的私人投資份額只有 4.9%。私人黃金投資仍主要以金幣和金條為主(佔私人投資的 92.6%)。 WEEX 注:全球黃金 ETF 資產管理規模 從絕對金額來看,這些數字非常驚人──投資於黃金基金的金額超過 2100 億美元,而投資於比特幣基金的金額僅為 288 億美元。比特幣的波動性比黃金高出約 3.6 倍,這意味著在波動率等值的基礎上,投資者需要持有比黃金少 3.6 倍的比特幣(按美元計算)才能獲得相同的風險敞口。儘管如此,這仍將導致對比特幣 ETF 的需求量增加近 300 億美元。 最大的潛在資金來源:銀行、券商 通過比較持有黃金 ETF 以及其他 ETF(石油等)的投資者類型,我們可以更好地了解現貨比特幣 ETF 的需求可能來自何處。 首先,現有的主要期貨 ETF (BITO) 已經獲得了投資顧問的大力支持。如果說有什麼不同的話,那就是與黃金 ETF 相比,投資顧問對比特幣的持有量過大。 (WEEX 注:第一個獲批的 BITO 控制著現有基金管理規模 93% 的份額,即 11.3億美元。) 不過,最大的增量資金來源是銀行和券商。但與黃金 ETF 相比,他們持有的 BITO 很少。我們認為有兩大原因——基金結構和投資建議。從基金結構來看,期貨 ETF 不太可能被這類投資者所配置,因為相比現貨,滾動期貨的持有成本較高(在 BITO 推出之前,我們測得比特幣期貨的年成本為 6%)。更大的問題在於,許多銀行和經紀商不會建議客戶在投資組合中對比特幣進行戰略性配置。雖然現貨 ETF 可以幫助機構克服配置期貨 ETF 的障礙,但可能也不至於影響到戰略配置的層面。 要改變這種狀況,銀行和券商可能需要認識到比特幣對投資組合帶來的分散化優勢——提高收益和降低風險。 1 美元 AUM 撬動 10 美元比特幣市值 我們認為了解潛在的現貨 ETF 對比特幣價格的影響可能會對投資者有所幫助。當然,這些只是情景分析,現實可能與預期不同。這些情景不包含任何貼現,並依賴於 10 倍的貨幣乘數(2018 年觀察到的是 11.36 倍),每 1 美元的資產管理規模流入 ETF,就會對比特幣的價格(市值)產生 10 美元的影響。 往低了說,10 億美元的 ETF 資產管理規模將與現有的期貨 ETF 相當。往高了說,1000 億美元的資產管理規模將超過 GLD 和 IAU 的資產管理規模總和(850 億美元)。 (WEEX 注:GLD 指 SPDR Gold Shares,是最大的黃金 ETF 之一,由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於 2004年 推出;IAU 指 iShares Gold Trust,由貝萊德於 2005 年推出。) 雖然我們不知道現貨比特幣 ETF 最終能否成功獲批,但這些是有用的分析方法。我們鼓勵讀者做出自己的假設,但要提醒的是,數字資產市場並不總是理性的。 自貝萊德提交文件以來,比特幣的價格已經大幅波動。我們可以使用相同的框架反過來測算,即根據價格變動推算市場對現貨 ETF 資產管理規模的預期。這樣分析有一個前提假設,即自提交文件以來的所有價格變動都是由於對現貨 ETF 的炒作造成的,忽略任何其他潛在的利好因素,例如最近 SEC 與 Ripple Labs 的訴訟進展。 (WEEX 注:美國聯邦法官 7 月 13 日裁定,Ripple 公司的 XRP 不一定是證券,這被廣泛認為是加密貨幣行業相對於 SEC 的勝利,或有助於將加密貨幣置於證券類型的監管之外。) 回顧 GLD ETF 的成功 2004 年 11 月 18 日推出的 GLD ETF 仍然是 ETF 的標杆產品。它的推出、新穎性、隨後的發展和成功,在近 20 年後來看仍然是一個奇蹟。因此,在思考現貨比特幣 ETF 的前景時,我們認為有必要研究一下 GLD 的發展路徑。儘管它的成功並不是線性的——全球金融危機後人們對黃金的興趣減弱,但對於那些考慮如何發展現貨比特幣 ETF 的人來說,仍具有啟發意義。 結語 自第一份現貨比特幣 ETF 註冊聲明提交以來,已經過去了 10 個年頭,投資者再次對該產品獲批的前景感到興奮。雖然我們不知道此類產品最終能否成功進入市場,但希望本文的分析有助於大家思考前進的道路。 無法對現貨 ETF 打保票,因此我們鼓勵參與者根據最終獲批的概率來權衡自己的投資決定。如果說過往的比特幣 ETF 申請流程有任何指導意義的話,它告訴我們的是,未來的道路可能絕非一帆風順。 市場動態 由於對現貨 ETF 的持續樂觀以及最近 XRP 與 SEC 案件的裁決,加密市場上週再次上漲。 XRP 裁決引發了整個數字資產領域的普遍樂觀情緒。 受通脹數據下降的提振,其他資產類別上周也有所上漲。標準普爾 500 指數上漲 2.3%,納斯達克綜合指數上漲 3.4%。由於對經濟衰退的擔憂似乎仍然遙遠,石油價格大幅上漲 7.1%,而隨著實際收益率下降,黃金價格上漲 2.5%。隨著對通脹和利率上升的擔憂減弱,債券全面上漲,投資級公司債上漲2.5%,高收益公司債上漲2.5%,長期美國國債上漲2.2%。 上週重要新聞回顧 投資: 經紀公司Bernstein:比特幣現貨 ETF 獲得批准的可能性相當高 儘管現貨比特幣 ETF 面臨障礙,但比特幣和 Coinbase 仍在飆漲 分析:與 Coinbase 合作可能會阻礙比特幣 ETF 的競標 普華永道加密報告:重建對加密貨幣的信心 監管和稅收: 中國擁抱加密貨幣的夢想遭遇現實檢驗 上半年加密犯罪總體下降 65% 公司: Ripple 在 SEC 證券指控訴訟中取得部分勝利 WEEX 源計劃:新用戶註冊解鎖 200 U,抽取 Switch 套裝 SEC 指控 Celsius 及其創始人欺詐以及未經註冊要約和出售證券 WEEX 交易所提供百萬 U 體驗金,懸賞幣圈「社牛」 前SEC官員:Ripple裁決可能會面臨上訴並被推翻 WEEX AMA 預告:凍卡及解凍知識講解,國內最新政策解讀 近期大事件 8 月 11 日 – SEC 對 Ark 21Shares ETF 的回复日期(8 月 13 日為周末) 9 月 1 日 – 預計 SEC 對 BlackRock iShares ETF 的回复日期

    2023年 7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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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劃重點! WEEX唯客詳解韓國《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

    當前,全球各地的司法管轄區正加大對數字資產的監管力度。例如,中國香港、迪拜等地正致力於吸引加密貨幣投資,歐盟最近通過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加密貨幣市場法規(MiCA),美國在FTX交易所破產等一系列事件後也加強了執法行動。 在此背景下,作為亞太乃至全球加密重鎮的韓國,在經歷了一年多前的Terra/UST崩盤事件後,整合19項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立法提案,於6月30日正式通過了韓國首部針對虛擬資產的獨立法案——《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가상자산 이용자 보호 등에 관한 법률안)》(以下簡稱「法案」),將在頒布一年後開始生效(預計2024年7月起實施)。 縱覽20頁、22條法案全文,顧名思義,是以投資者保護為出發點,重點圍繞保護用戶資產,打擊內幕交易、市場操縱、欺詐性交易,以及提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以下統稱為「VASPs」)運營透明度、規範性而立法。此外,法案明確數字貨幣為「虛擬資產」,首次將《資本市場法》應用於具有證券性質的虛擬資產,並明確金融服務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以下簡稱「FSC」)是虛擬資產行業主要監管機構,擁有對虛擬資產市場、經營者的監督、制裁權限。即使在國外運營的、在韓國產生影響的行為也適用於本法。 此前,WEEX唯客交易所(WEEX.com)全文翻譯了完整法案(詳見《內幕交易最高判終身監禁:韓國首部獨立「加密法案」全文來了》),今天我們就法案乾貨重點提綱挈領地做一個歸納、梳理。 重點一:保護用戶資產 法案第6條(存款的保護)規定,VASPs應將用戶的存款從其自身財產中分離出來,按照總統令規定的方法,將其存入或託管於權威機構,如銀行。任何人不得挪用或扣押用戶託管的存款。如果VASPs的商業登記被取消、解散或合併、宣布破產,託管機構應根據用戶要求向用戶兌付已存入或託管的存款。 WEEX唯客總結:要求VASPs對客戶的存款負責,將自身資產與客戶存款分離,這也是世界公認的、最基本的資產隔離原則。就在上個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Binance提起訴訟,在多達13項指控中就包括指控Binance存在轉移客戶資產、混合客戶和公司資金的行為,即相當於違反了韓國法案這一條。 法案第7條(虛擬資產的存儲)、第9條(交易記錄的建立、保存和銷毀)規定,VASPs受用戶委託存儲虛擬資產時,應當建立並保存完善的用戶登記簿,包含用戶基本信息、用戶委託的虛擬資產種類和數量、用戶錢包地址,這些記錄要保存至少15年。並對用戶資產安全存儲、妥善保管。 WEEX唯客注:這裡提到要登記用戶的地址和姓名,並且交易記錄要至少保存15年,除了保護用戶存款,也有出於KYC、AML方面的考慮。 第8條規定,VASPs應採取必要的措施預防黑客攻擊、計算機故障等事故,如進行存款保險、在冷錢包中持有儲備金等。 從業內實踐來看,不少交易所已經做到了這一點,如Bitget、WEEX交易所均設立了用戶保護基金,用於賠付因不可抗力出現的用戶資產損失。 WEEX交易所全球化戰略第一階段的重點便是發力韓國市場。 重點二:打擊不公平交易 這是整個法案著墨最多的一塊,包括禁止內幕交易、市場操縱、欺詐性交易、「拔網線」、限制出金等VASPs作惡行為,並要求VASPs做好自律、內控,一旦發現異常情況須向FSC會主動報告。同時,每一條不正當交易行為都對應有明確的量刑、處罰規定。 具體來看,法案第10條(禁止不正當交易行為)指出,VASPs及其大股東/員工/代理、其他所有有可能接觸到未披露重大信息的人(包括監管機構人員),不得使用內幕信息(可能對用戶的投資判斷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交易牟利,也不得告訴他人使用內幕信息牟利。任何人不得製造虛擬資產繁榮的假象,誤導用戶投資決策,如「對敲」、「刷量」、操縱價格、虛假陳述等虛假交易,也不得從事「老鼠倉」、關聯交易。 WEEX注意到,法案列出的虛擬資產「內幕信息知情人」與傳統金融領域對「內幕信息知情人」界定基本一致,即指在某個公司或組織內部,掌握了未公開信息(重要財務數據、未公開的業務決策、合併收購計劃、重大合同、產品創新等)並基於這些信息進行交易的個人或實體,可以是公司高管、董事、僱員、合作夥伴或其他與公司有密切聯繫的人。同時明令禁止長期以來為業內所詬病的「對敲」、「刷量」、「老鼠倉」、虛假宣傳等割韭菜現象。值得一提的是,前述SEC針對Binance的指控當中就包括指控後者參與洗盤交易,導致交易量虛高,造成市場繁榮假象的行為。 一旦違反上述條款會有什麼後果呢? 法案第17條、第19條針對內幕交易,通過洗盤、刷量欺詐用戶,關聯交易等不正當行為,根據非法獲利(或避免損失)金額,都作出了明確的處罰、刑罰規定,其中內幕交易獲利(或避免損失)金額超過50億韓元的,可判5年以上至終身監禁。 重點三:建立透明良好的市場秩序 名不正,則言不順。為此,法案第2條首先界定了什麼是「虛擬資產」:具有經濟價值並能以電子方式進行交易或轉讓的電子表述(包括其中的任何權利),但不包括:不能流通電子證書、遊戲裝備、預付電子支付工具和電子貨幣、電子登記的股票、電子匯票、電子提單等。 WEEX注:「虛擬資產」不包括韓國銀行根據《韓國銀行法》發行的電子貨幣形式以及與之相關的服務,即排除了央行數字貨幣(CBDC)。 同時,法案明確了虛擬資產市場的監管機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 FSC行業對虛擬資產業務日常監督和檢查職能,可對不正當交易行為調查和採取執法行動。 FSC可設立和運作虛擬資產委員會,就有關虛擬資產市場、業務的政策和製度提供建議。 WEEX認為,這相比美國等其他國家對加密行業「九龍治水」、多頭管理的監管現狀是一個重大進步。此外,法案第16條規定,如果FSC認為有必要,韓國央行有權向VASPs索取文件、數據,但是,所要求的數據應限制在最小的必要範圍內,應充分考慮到VASPs的業務負擔。這一條也體現了保護虛擬資產市場主體,防止監管過度、權力濫用的理念。 法案第11條(禁止任意阻止虛擬資產的存款和提款)規定,在沒有總統令規定的正當理由下,VASPs不得阻止用戶存款或提款,如確實需要暫停業務,須事先通知用戶,並立即向FSC報告。若有違反,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用戶損失,訴訟時效最長為5年。 第12條(監控異常交易)規定,VASPs應監控總統令規定的異常交易,如價格或交易量異常波動,並採取適當措施保護用戶,維護交易秩序。若發現異常,應毫不遲疑地向監管機構匯報,並配合調查。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法案第3條(適用於外國行為)規定,本法也應適用於在國外實施的、在韓國產生影響的行為。 結語 從2020年左右開始,韓國成為全球最具活力的數字貨幣經濟體之一。根據韓國金融情報機構 (FIU) 的報告,韓國有近700萬註冊加密用戶,約佔總人口的14%。在區塊鏈數據平台Chainaanalysis編制的全球加密貨幣採用指數中,韓國一度排名第七。然而,韓國在2022年的指數跌至第23位,同年該國推出的穩定幣和加密貨幣Terra-Luna崩盤,價值400億美元的財富蒸發,導致數十萬投資者遭受巨額損失。據估計,大約有20萬韓國人投資了TerraUSD。經歷加密寒冬後,韓國月度現貨交易量已從兩年前的近2000億美元下降至今年約380億美元。 儘管如此,韓國仍然是舉足輕重的全球加密重鎮,根據CoinMarketCap數據,按交易量計算,韓國本土交易所Upbit仍然是全球交易量第三大交易平台。據媒體報導,今年早些時候XRP的飆升,背後便是韓國散戶投資者的推動。另據Coinhills的數據,韓元一直位於比特幣交易額前三位的法幣之列,貢獻了全球比特幣交易量13%以上的份額。 《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的通過,標誌著韓國對加密貨幣和虛擬資產持更開放和積極的態度,有望促進加密產業在韓國的發展與創新。正如該法案前言所述,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資產是一種以前不存在的新型資產,已被2030一代公認為投資目標,國內外虛擬資產市場正在顯著增長,本法旨在通過制定有關保護虛擬資產用戶的資產和規範不公平交易活動的製度,保護虛擬資產用戶的權益,建立透明、健全的虛擬資產市場交易秩序。 FSC表示,關於推進虛擬資產發行和信息披露的第二階段立法將在稍後製定,今後還將製定相關子規定等。同時,在法律實施之前,FSC將與企劃部、科學技術部、法務部、行政安全部、檢察機關、韓國銀行、金融監督院等相關機構積極協商,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建立透明和良好的市場規則體系。

    2023年 7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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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YDIG二季度加密市場回顧及後市展望

    本文要點: 作者:Greg Cipolaro,NYDIG 全球研究主管 編譯:WEEX Blog,WEEX 交易所官方博客 行情回顧 二季度末的反彈推動比特幣再創年內新高 WEEX 交易平台數據顯示,整個二季度,比特幣上漲 6.8%,將年初至今的回報率提高至 83.6%。受 6 月中旬以來的大量現貨 ETF 申請的推動,近期比特幣再次站在 30,000 美元關口之上,這是今年第二次,逆轉了進入二季度以來的寬幅震盪走勢。 4 月中旬,地區銀行危機首次將比特幣價格推上 3 萬美元,隨後由於監管執法行動(主要來自 SEC 起訴幣安和 Coinbase),比特幣陷入下跌,挫敗了投資者對數字資產行業的熱情。 比特幣並不是二季度唯一表現良好的資產。同期,美國股市繼續上漲,其中大盤股領漲,本季度累計上漲 13.6%。本季度債券漲跌互現,最終以下跌收官。受實際收益率上升的壓制,黃金和貴金屬本季度下跌。受供需失衡影響,貴金屬、石油、大宗商品全部下跌。 雖然比特幣並不是二季度表現最好的資產類別,但年初至今 83.6% 的回報率,使其遠遠領先於任何其他資產類別。其他「風險」資產,例如股票,今年以來表現也不錯,但未能跟上比特幣的步伐。美國股市主要由大盤股和成長股推動,例如,以科技股為主的納斯達克 100 指數今年迄今已上漲 40.1%。整個上半年來看,只有大宗商品錄得下跌,主要是受油價拖累。 WEEX 注:不過進入 7 月以來,隨著主要產油國宣布減產行動,油價應聲反彈,NYMEX WTI 原油本週上漲 4.29%。 比特幣強勢依舊 我們在一季度回顧中指出,一季度的良好表現往往是全年表現良好的徵兆。這個觀點在第二季度繼續得到證實。 2023 年將繼續像四年周期中的第一個年頭那樣發展,其特點是比特幣表現出色。 關聯度回歸長期水平 比特幣對投資者來說有兩個重要的金融屬性——高回報和與其他資產類別的低相關性。第二個特性,低關聯度,使得比特幣成為有效的多元化投資工具,降低投資組合的整體風險。 但隨著應對 COVID-19 醫療危機的一系列貨幣和財政措施出台,比特幣與其他資產類別(主要是美國股票)的關聯度大幅上升。不過,這種關聯度在去年夏季達到峰值之後,今天又回到了歷史上的長期平均水平。截至 6 月末,比特幣與美國股市的 3 個月滾動關聯度為 0.12,與 2011 年以來的平均值 0.11 基本相同。 我們認為,隨著投資者基礎逐漸從散戶轉向機構,比特幣仍可能表現出比 2020 年之前更高的滾動關聯度,但比特幣價格將主要由其本身的獨特因素所驅動,如受眾和使用場景(而非隨著股市起起伏伏,WEEX 注)。 監管仍是重中之重 毫無疑問,二季度加密市場的主要焦點集中在 SEC 的行動上,SEC 起訴了業內最大的兩家交易所 Coinbase 和 Binance。幣安於 6 月 5 日被提起訴訟,其中包括對其創始人趙長鵬 (CZ) 的指控。針對 Coinbase 的訴訟在第二天(6 月 6 日)接踵而來。 不過這兩起訴訟都提前釋放了充分的預警,因此對市場的影響小於預期。 CFTC 此前已經對 Binance 和 CZ 違反各種商品法律和法規提起訴訟,Coinbase 也披露過來自 SEC 的 Wells 通知,警告他們即將採取的監管行動。受此影響,WEEX 交易所數據顯示,比特幣價格從周日晚間(6 月 4 日)的 27,250 美元跌至 25,350 美元的階段性低點,但到了周二晚間已經收復全部跌幅。 雖然很難判斷訴訟的結果,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這兩起訴訟可能需要很多年才能塵埃落定。舉個例子,SEC 和 Ripple Labs 之間備受關注的訴訟始於兩年半以前,至今仍未做出裁決,本來預期二季度末會有結果,而且這還是在未考慮上訴程序或本案最終可能會採取其他途徑的前提下(所估計的初步結果時間,WEEX 注)。 我們認為,這些最近提交的案件的可能要等很多年才能知道結果,並且可能跨越 SEC 主席任期(Gensler 的任期於 2026 年 6 月 5 日結束)、立法機構的變化以及新的數字資產立法出台。 ETF申請推高價格 投資巨頭貝萊德 (BlackRock) 於 6 月 15 日提交了一份現貨比特幣 ETF 申請,這是令人興奮的事件,也是價格大幅上漲的催化劑。貝萊德提交的文件的主要看點以及與之前那些被否決的申請文件的主要區別在於,與現貨交易所 Coinbase 簽訂了監控共享協議(SSA)。 WEEX 唯客注:SSA(Surveillance Sharing Agreement,監控共享協議)旨在增加金融市場監控的有效性,尤其是在涉及 ETF 等金融產品的情況下。該協議建立了合作關係,允許交易所與監管機構之間共享信息和數據,以便更好地監測市場操縱、欺詐行為和其他不當交易行為。 貝萊德提交申請的消息引發了一系列競爭性申請,目前有 8 只潛在 ETF 正在進行中,其中包括來自 Ark 21Shares 的申請,該基金在貝萊德提交申請之前就已經進入了審核進程。 如前所述,貝萊德提交現貨 BTC ETF 申請的消息導致比特幣的價格軌跡完全逆轉,將價格重新推上 3 萬美元。在提交文件之前,監管行動對比特幣價格造成了壓制,繼二季度早些時候的銀行業危機將比特幣價格推上 3 萬美元之後,比特幣一度跌至 2.6 萬美元以下。 銀行業危機暫時緩解 席捲美國多家銀行的地區銀行業危機是一季度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就在 60 多天前,即 5 月 1 日,危機的最後一個爆炸性事件發生了,摩根大通在最後一刻收購了陷入困境的第一共和國。因此,地區銀行業危機的影響也延續到了第二季度。 雖然這場危機已經不再成為新聞焦點,但它可能並沒有完全消失。美聯儲貼現窗口(初級信貸)加上為應對危機而設立的銀行定期融資計劃(BTFP)的總提款額均較危機期間的高點有所下降,但銀行仍然嚴重依賴 BTFP。美聯儲本週的數據表明,BTFP 的提款額仍徘徊在歷史高位。由於投資者預計今年接下來還將有 3 次 25bs 加息,銀行業危機的根源、利率上升以及銀行未能對沖利率風險,可能仍在發揮作用。 債務上限:把棘手的事情延後 媒體大肆渲染的 31.4T 債務上限的提高並沒有取得什麼戲劇性結果。立法者達成的「決議」只是將債務上限問題延緩至 2025 年 1 月。 雖然過去曾發生過五次延緩(2013 年兩次,2015 年、2017 年和 2019 年各一次),但相比已有 106 年曆史的債務上限,這些都是最近幾年才有的事。如果不提高債務上限,立法者將不得不再次坐到談判桌前進行博弈。 很慶幸,這次的「決議」沒有帶來市場波動,不像 2011 年那次標準普爾下調了美國主權信用評級。但不幸的是,要不了幾個月,我們很可能再次面臨債務上限引發的輿論壓力。 這次事件並沒有像我們希望的那樣提振比特幣,但我們認為,這樣一幅與美國金融機制相關的政治圖景的展開,給一個非主權發行的貨幣塗上了亮色,像比特幣這樣具有良好經濟參數的非主權發行的貨幣,將受到積極影響。 交易費用上升,然後下降 隨著第一季度 Ordinals 的興起並在第二季度引出 BRC-20,交易費用和比特幣內存池中等待的未確認交易積壓成為熱門話題。 回顧一下,Ordinals 允許用戶在比特幣區塊鏈中嵌入比之前想像的更多的數據,引發了一波 NFT 鑄造熱潮,而基於 Ordinals 協議的 BRC-20,則允許在比特幣區塊鏈上發行獨特的數字資產。雖然 BRC-20 幾乎沒有任何明確的效用,因此被歸為「Meme 幣」,但隨著用戶部署、鑄造和轉移 BRC-20 代幣,它們整體價值的飆升,帶來了對區塊空間的巨大需求。 隨著 Meme 幣熱潮的結束,對區塊空間的需求,以及交易費用已經下降。在 Ordinals 推出之前,交易費用僅佔礦工總收入的 1%-2%,其中 98%-99% 來自區塊獎勵。 Ordinals 出現之後,交易費用在礦工每日收入中的佔比最高超過 40%,部分區塊突破了 50%。 在總價值超過 10 億美元的峰值後,BRC-20 的市值掉頭向下,導致交易需求和交易費用降溫。儘管如此,圍繞比特幣區塊鏈的 Building 熱情仍在高漲,我們很期待技術社區接下來會帶來什麼。 比特幣的主導地位繼續上升 比特幣的主導地位,即其在數字資產總市值中所佔的份額,進入 2023 年以來持續上升。 比特幣的主導地位往往會在周期高峰時觸底,然後在市場回撤階段以及新一輪牛市的早期恢復上升。我們在上一個週期中看到了這一點,該週期在 2017 年達到頂峰,在 2018 年底觸底,而在 2021 年峰值和 2022 年低谷之後,同樣的趨勢似乎再次上演。 從法律、技術、經濟和產品﹣市場匹配的角度來看,主導地位的增長一定程度上與比特幣作為風險最小的數字資產的地位有關。從百分比來看,它的回撤幅度低於高風險資產(BTC 在上次回撤中下跌了 77.6%,而 ETH 下跌了 81.9%)。 一旦觸底,比特幣往往是最容易被抄底的資產。因此,比特幣往往會在牛市週期的早期佔據主導地位,而到了投機熱潮高漲的時候,主導地位下降,因為這個時候風險性和投機性更高的資產漲得更猛──這也表明我們距離市場週期的這個階段還很早。 長期持有量創新高 持有一年以上的比特幣佔其流通總量的比例在二季度末創下新高,達 69.0%。 比特幣以其短期高波動性而聞名,但根據鏈上數據,投資者似乎越來越傾向於成為 Hodlers。這可能是市場持續看漲的一個重要因素。由於惜售情緒,可供購買的比特幣較少,新買家不得不抬高購買價格。 加密股票繼續表現良好 加密相關業務,主要是礦業公司,在第二季度繼續表現良好。第二季度和整個上半年,公開交易的礦商股回報率輕鬆超過了比特幣。 我們一直認為,加密貨幣相關業務的商業模式具有固有的槓桿性,這使得其股價相對於比特幣等數字資產具有更高的貝塔值(加密公司股價對於加密市場整體波動更為敏感,WEEX 注)。 後市展望 ETF 備受關注 隨著新一輪現貨比特幣 ETF 競賽拉開序幕,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 ETF 申請以及 SEC 的回應上。貝萊德在獲得 ETF 批准方面近乎完美的記錄與 SEC 在拒絕現貨比特幣 ETF 方面的完美記錄形成鮮明對比。哪一方將繼續保持其記錄? 貝萊德只是其中之一,「木頭姐」的 Ark 21Shares ETF 預計將首先收到反饋。儘管申請 ETF 的消息此起彼伏,但目前只有 Ark 21Shares 的比特幣 ETF 有明確的審核截止日期,SEC 需要在該截止日期之前做出批准、拒絕或推遲的決定,即 8 月 13 日。 其他 ETF 尚未刊登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登報之後才會開啟 SEC 需要做出回應的第一個 45 天窗口的倒計時。 根據以往經驗,從交易所提交 19b-4 文件到 SEC 發布備案通知需要 14 天,再到擬議的規則變更在聯邦公報上公佈需要 6 天,我們預計 SEC 的第一個 45 天答复期限將在 9 月初到來。 未決訴訟的結果 雖然 SEC 針對 Coinbase 和 Binance 的訴訟在短期內不太可能看到結果,但短期內有一些重要案件值得投資者繼續關注。 SEC 針對 Ripple Labs 發行未經註冊數字資產證券的案件可能隨時會做出裁決。儘管任何裁決都可能會引發上訴,但它可以向我們展示法院在數字資產案件中是如何解釋證券法的。雖然對比特幣沒有直接影響──監管機構將比特幣明確定義為商品,但它可能會對其他數字資產以及交易所等服務提供商產生影響。 投資者應該關注的另一個案件是 SEC 和 Grayscale 之間的訴訟。去年 10 月,最大的單一比特幣基金(AUM 達 $19.4B)Grayscale Bitcoin Trust(GBTC)的發起人 Grayscale 起訴監管機構,因 SEC 否決了 Grayscale 將 GBTC 轉換為 ETF 的申請。 3 月 7 日,由 3 名法官組成的小組在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聽取了口頭辯論,市場的解讀對灰度是積極的。預計該案將於今年秋天某個時候做出裁決,因此可能是在第三季度。該裁決也可能對現有 ETF 申請產生影響。 估值仍低於 Metcalfe 定律 大約三年前,我們發表了一篇文章,概述了比特幣持有地址數的平方(代表比特幣用戶群基礎)與其市值之間的關係。自發布以來,該模型已經失去了一些預測能力,R 平方從 2020 年底的 90.4% 下降到 6 月底的 78.7%。儘管如此,我們認為該模型是在價格週期背景下檢測低估 / 高估的有效工具。在回撤階段和牛市早期階段,比特幣的交易價格往往低於模型估值,但在市場峰值附近,交易價格將高於模型估值。 自 2022 年以來,比特幣的交易價格較模型價格大幅折價,截至 6 月底,比特幣價格相比模型價格 43,535 美元低了 30%。這表明我們可能仍處於新一輪週期的早期。 歷史不斷重演 比特幣四年重複的價格週期是數字資產模型中最大的奧秘之一。這個圍繞著獎勵減半的重複模式似乎違反了有效市場假說(EMH)的最弱形式。 WEEX 唯客注:有效市場假設(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EMH)認為,金融市場的資產價格已經反映了所有可獲得的信息,並且價格會隨時針對新的信息做出快速調整,因此,投資者無法通過分析市場中現有的信息來獲得超過市場平均水平的收益。其中弱式有效市場認為,市場價格已經反映了過去的交易信息,包括歷史價格和成交量。在弱式有效市場中,技術分析等依賴於過去價格模式的方法是無效的,因為所有可獲得的過去信息已經被充分反映在當前的價格中。然而,比特幣的四年重複價格週期並不符合 EMH,存在一定程度的非理性和周期性特徵。 儘管每一輪週期所處的現實、參與者和市場環境各不相同,但比特幣的走勢形態和持續時間不斷重複。一種解釋是,比特幣價格的增長軸是向上向右傾斜的,但人性,恐懼和貪婪的循環,導致了低估和高估。另一種解釋是,由於缺乏對比特幣的基本估值工具,例如貼現現金流模型,投資者正在使用歷史價格模式作為未來的價格嚮導。 不管什麼原因,這個週期性繼續遵循與之前週期類似的路徑。 結語 比特幣第一季度的積極勢頭延續到了第二季​​度,主要是受現貨 ETF 申請的推動。儘管業內一些最大的交易所面臨監管阻力,但價格仍然堅挺。雖然這些案件的結果可能需要很長時間才能看到,但令人鼓舞的是,我們發現比特幣繼續「攀登憂慮之牆」。 (「攀登憂慮之牆」這句諺語最初源自金融領域,意指投資者在對市場前景保持謹慎和懷疑的同時,仍然繼續投資和應對挑戰,WEEX 注。) 比特幣這種重複運行的價格週期似乎完好無損,考慮到不同周期的現實、參與者和市場事件都有所不同,這是一個令人驚奇的事實。如今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現化 ETF 申請上,我們確信下季度將會看到更多進展。

    2023年 7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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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貝萊德創始人Larry Fink:預計美聯儲最多再加息4次或100個基點

    自貝萊德(BlackRock)於 6 月 15 日提交現貨比特幣 ETF 申請以來,WEEX 交易平台數據顯示,6 月 16 – 23 日,比特幣累計上漲 19.06%(當然在此期間也有 EDX Markets 登場等其他利好)。 貝萊德的現貨比特幣 ETF 申請受到巨大關注,不僅是因為這家全球最大的資產管理公司之一管理著約 8.59 萬億美元資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數據),更是因為貝萊德過往申請 ETF 歷史上堪稱完美的勝率──575 / 576。 不過,面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嚴防死守──申請 28 次拒絕 28 次,ETF 狂人貝萊德這一次也心裡沒底了。華爾街日報 7 月 1 日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SEC 告知納斯達克公司和 Cboe Global Markets,貝萊德和富達投資等提交的現貨比特幣 ETF 申請不夠清晰和缺乏必要信息。為此,貝萊德於本週一(7 月 3 日)通過納斯達克重新提交了文件,由 Coinbase 提供市場監控支持。 這一次貝萊德的勝算幾何?就在整個行業屏息靜氣等待進展的時候,7 月 5 日,貝萊德創始人兼 CEO Larry Fink 做客福克斯商業頻道「The Claman Countdown」節目,聊了貝萊德正在申請的現貨比特幣 ETF,以及美聯儲加息預測等市場關注的熱點話題。 「ETF 將推動加密貨幣投資的民主化」 關於貝萊德正在申報的 iShares Bitcoin Trust,Fink 並沒有透露太多實質性消息,僅表示,貝萊德將與監管機構密切合作,希望聽到監管機構的意見,然後根據監管意見反饋解決問題,消除監管疑慮。希望貝萊德的申請能夠獲得批准,就像貝萊德過去與監管機構的良好合作一樣,但自己也不知道這一天什麼時候到來。 WEEX Blog 了解到,貝萊德管理著 2.4 萬億美元的 ETF 產品,歷史上,它曾提交過 576 份 ETF 申請,其中 575 份申請成功,只有 1 份被拒絕。 儘管貝萊德在獲得 ETF 批准方面有著近乎完美的記錄,但也並不能保證它這一次一定成功。要知道,貝萊德以往投資的都是房地產、能源、科技等傳統領域,而現貨比特幣 ETF 作為一個新型產品,至今尚無任何一家公司的申請獲得 SEC 批准。據 WEEX Blog 統計,截至目前,SEC 已經拒絕了 28 次比特幣現貨 ETF 的申請。 為此,主持人 Liz Claman 也在節目中對 SEC 進行了吐槽,稱從 Ark 到 Instress Eco、Vanek、Grayscale,這些基金公司都渴望做同樣的事情,但他們都被 SEC 的「保鏢」,即「首席保鏢」Gary Gensler(SEC 主席) 拒之門外。 據 WEEX Blog 了解,按照流程,SEC 就現貨比特幣 ETF 的備案通知要先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發布,然後才正式進入為期最長 240 天的審核倒計時,回复截止日期的間隔為 45 天、45 天、90 天和 60 天(按順序)。 在最終決定是否批准前,SEC 可以做出 3 次推遲決定,徵求意見或要求申請人提供補充信息。但壞消息是,從歷史上看,所有包括現貨 ETF 在內的申請,在最終被拒絕之前都經過了 240 天的大部分流程,也就是說,如果 SEC 在貝萊德申請的首次回复截止日期(目前尚未確定日期)做出推遲決定,那麼最終被拒絕的概率就大增。 如果從上述歷史經驗來看,「木頭姐」就有點懸了,因為她和 21Shares 合作提交的 Ark 21Shares Bitcoin ETF 已經被 SEC 做出過一次推遲決定了,就在 6 月 15 日——貝萊德提交申請的同一天。當然也有例外,Teucrium 的比特幣期貨 ETF 經歷了接近 240 天的完整流程,其中包括 3 次延遲決定,但最終還是通過了。 Fink 表示,ETF 對於共同基金行業來說是一場重大革命,它正在接管整個共同基金行業,而貝萊德正是將產品 ETF 化的信徒。貝萊德將這次現貨比特幣 ETF 看作是一個機會──為投資者提供服務方面更進一步,讓投資成本民主化,即降低加密貨幣投資門檻和投資成本。他稱,貝萊德在過去 10 年內,將 iShares 的 ETFs 投資成本降低了 30%。 「因此,我們希望監管機構將這些(ETF 申請)文件視為加密貨幣民主化的一種方式,我們未來會看到它的效果。」Fink 說。 Fink 認為,比特幣早期被大量用於非法活動,但隨著投資門檻降低,相信它作為「數字黃金」的價值。他強調,比特幣是一種全球化資產,而不僅僅是一種用來對抗通貨膨脹,對沖任何一個國家貨幣貶值的工具,它是所有投資替代方案的集大成者。 他同時強調,區塊鏈的底層技術非常棒,因為它通過去中介化,幫助我們簡化了交易流程,提高了交易效率。要知道,整個金融過程中,有些中介機構是很糟糕的。 「預計美聯儲最多再加息 4 次或 100 個基點」 充值完信仰,Fink 馬上又潑了一盆冷水。他認為,美聯儲將不得不繼續加息,最多 4 次,每次 25 個基點,或累計再加 100 個基點。理由是,通脹具有很強的粘性和反复性。 WEEX Blog 此前曾報導,從歷史上看,上世紀 70 年代至 80 年代初的那一輪通脹期間,通脹居高不下,直到經過兩輪加息週期才得到遏制。所以這一次也不排除美聯儲在放緩加息步伐後,卻發現通脹依然很頑固,從而不得不開啟第二輪加息週期。 Fink 指出,較高的利率將為房地產帶來更大的壓力,而商品房是區域性銀行最大的資產類別。因此,不排除還會有新一輪信貸危機,有其他小銀行倒下。美國有 4400 多家銀行,比世界上任何國家都多,也許幾年後我們會看到其中一些消失。 但 Fink 表示,這並不是說會出現系統性危機,相反,現在的經濟很強勁,而且未來前景更強,大銀行是沒有問題的。他指出,美國已經註入 1 萬億美元的刺激措施,去年又頒布了三項大型刺激計劃──基礎設施法案、芯片法案和投資法案,「一切才剛剛開始,想想重建機場、高速公路和港口,需要多少工作崗位?這些法案帶來的就業前景將是巨大的,參與基礎設施重建的公司將是良好的長期持有標的」。 WEEX Blog 認為,Fink 對美國經濟前景如此樂觀,多少有點「屁股決定腦袋」、推其旗下產品的嫌疑,畢竟貝萊德擁有約 8.59 萬億美元的資產管理規模,涵蓋股票、固定收益投資、現金管理、另類投資及諮詢策略等。實際上,對於上述美國的刺激措施,也有不少批評者認為用力過猛,其後果便是我們眼下正在經歷的加息、抗通脹歷程。

    2023年 7月 6日
    4.5K
  • 內幕交易最高判終身監禁!韓國首部獨立「加密法案」全文來了

    2023年6月30日,韓國國會政務委員會通過了該國首部針對虛擬資產的立法——《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가상자산이용자보호등에관한법률안)》,目的是保護虛擬資產使用者及限制不公平交易,將在頒布一年後開始生效(預計2024年7月起實施)。《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正文共20頁、22條,現將完整法案翻譯如下。 編譯:WEEX 法案要點: A. 本法的目的是保護虛擬資產使用者的權益,建立健全虛擬資產市場的交易秩序(第1條)。 B. 虛擬資產的定義參考了《特定金融交易信息報告和利用法》對虛擬資產的現有定義,但將韓國銀行發行的電子貨幣和相關服務排除在虛擬資產範圍之外,並為虛擬資產的運營商定義了虛擬資產市場(第2條)。 C. 規定影響韓國的行為,即使在國外實施,也應受本法規定的約束,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運營商應受本法規定的約束,除非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第3和第4條)。 D. 金融服務委員會可以建立和運作一個與虛擬資產有關的委員會,為虛擬資產市場和虛擬資產運營商的政策和製度提供建議(第5條)。 E. 為了保護虛擬資產用戶的資產,該法規定了與保護存款、儲存虛擬資產、保險以及建立和保存虛擬資產交易記錄有關的事項(第6至第9條)。 F. 利用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操縱市場價格、欺詐性交易行為被定義為箱體交易中的不公平交易行為,如有違反,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並可處以罰款(第10條和第17條,WEEX唯客注:這是整個法案重點)。 G. 禁止任意阻斷用戶對虛擬資產的存取,要求虛擬貨幣交易所經營者隨時監控虛擬資產市場的異常交易,採取適當措施,並通知金融主管部門(第1條和第12條,WEEX唯客注:經營機構不可隨意限制用戶出入金和交易,如有異常要向監管機構主動報告)。 H. 規定了金融當局對虛擬資產經營者的監督檢查事項,以及對不公平貿易行為採取調查措施的權力(第13至第15條)。 I. 允許央行在執行貨幣和信貸政策、金融穩定以及支付和結算系統的順利運行所需時,要求虛擬資產運營商提交文件(第16條)。 J. 規定對從事不公平貿易行為者的處罰和加重處罰的相關事項,允許在監禁的情況下將取消資格和罰款合併,並規定有關罰沒和提供減輕處罰的事項(第19至第21條)。 K. 對任何違反本法規定義務的人,除不公平貿易行為外,應處以不超過1億韓元的罰款(第22條)。 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 第一章概述 第1條(目的)本法旨在保護虛擬資產使用者的權益,通過制定有關保護虛擬資產使用者的資產和規範不公平交易活動的事項,在虛擬資產市場建立透明和良好的交易秩序。 第2條(定義)在本法中使用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1. 「虛擬資產」是指具有經濟價值並能以電子方式進行交易或轉讓的電子表述(包括其中的任何權利)。然而,它不包括屬於以下任何一個標題的任何東西: A. 不能用金錢、商品、服務等交換的電子證書,或有關這種證書的信息,其使用已被發行人限制 B. 根據《遊戲產業促進法》第32條第1款第7項,通過使用遊戲材料獲得的有形和無形的結果 C. 根據《電子金融交易法》第2條第14款規定的預付電子支付工具和同一條款第15款規定的電子貨幣 D. 根據《股票、債券等電子登記法》第2(4)條,電子登記的股票 E. 根據《電子匯票發行和分配法》第2(2)條,電子匯票 F. 根據《商法典》第862條,電子提單 G. 韓國銀行根據《韓國銀行法》發行的電子貨幣形式以及與之相關的服務 H. 將根據交易的形式和性質,由總統令確定 2. 「虛擬資產業務」是指從事與虛擬資產有關的下列任何行為的人: A. 出售和購買虛擬資產的行為(以下簡稱「買賣」) B. 用虛擬資產交換其他虛擬資產的行為 C. 根據總統令規定轉讓虛擬資產的行為 D. 儲存或管理虛擬資產的行為 E. 中介、安排或代表A和B中所列的任何行為的行為 3. 「用戶」是指通過虛擬資產業務購買、出售、交換、轉讓或儲存和管理虛擬資產的人。 4. 「虛擬資產市場」是指可以買賣虛擬資產或在虛擬資產之間進行交換的市場。 第3條(適用於外國行為)本法也應適用於在國外實施的、在韓國產生影響的行為。 第4條(與其他法律的關係)除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外,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經營者應受本法管轄。 第5條(虛擬資產委員會的設立)① 金融服務委員會可設立和運作虛擬資產委員會,就本法或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虛擬資產市場和虛擬資產業務的政策和製度相關事宜提供建議。 ② 有關第①款規定的委員會的組成和運作的必要事項,由總統令規定。 第二章保護用戶資產 第6條(存款的保護)① 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應將用戶的存款(指用戶因買賣虛擬資產、買賣中介和其他業務活動而存入的資金)從其自身財產中分離出來,按照總統令規定的方法,將其存入或託管於權威機構(以下簡稱「管理機構」),如銀行法規定的銀行。 WEEX唯客注:這一條強調虛擬資產經營機構將自身資產與客戶存款分開,這是世界公認的、最基本的「資產隔離原則」。 司法案例:2023年6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幣安交易所提起訴訟,在多達13項指控中就包括:幣安及其美國分支機構在2019年至2021年期間,將超過120億美元的客戶資產轉移到由幣安創始人趙長鵬(CZ)控制的實體,其中包括將客戶和公司資金混合在趙長鵬所擁有的交易公司Merit Peak的賬戶中;根據審計公司Armanino的發現,幣安在運營BINANCE.US平台和保管客戶資產的控制方面存在「顯著的缺陷」,這些缺陷包括混合了客戶和公司的資金,依賴母公司提供財務數據,以及缺乏應對災難的計劃。 ② 當根據第①款將用戶的存款存入或託管給管理機構時,虛擬資產業務應披露該存款是用戶財產的含義。 ③ 任何人不得抵消或扣押根據第①款存放或託管在管理機構的存款,存放或託管存款的虛擬資產經營機構不得轉讓或提供存放或託管在管理機構的存款的擔保,除非總統令規定。 ④ 如果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屬於下列各項中的任何一項,管理機構應根據用戶的要求,按照總統令規定的方法和程序向用戶支付已存入或託管的存款: 1. 商業登記被取消 2. 在作出解散或合併決議的情況下 3. 在宣布破產的情況下 第7條(虛擬資產的存儲) ① 虛擬資產企業受用戶委託存儲虛擬資產的,應當建立並保存包含以下項目的用戶登記簿: 1. 用戶的地址和姓名 2. 用戶委託的虛擬資產的種類和數量 3. 用戶的虛擬資產地址(指為管理虛擬資產的傳輸和存儲歷史而以電子方式生成的唯一識別號碼) ② 虛擬資產經營機構應當將自身的虛擬資產與用戶的虛擬資產分開保管,並實際持有與用戶委託的虛擬資產種類、數量相同的虛擬資產。 ③ 虛擬資產經營人應將用戶按照第①款規定存儲的虛擬資產按總統令規定的比例與互聯網分開安全存儲。 ④ 虛擬資產經營機構可以將用戶的虛擬資產委託給符合總統令規定的安全標準的機構並進行存儲。 第8條(獲得保險等)為了在發生總統令規定的事故,如黑客攻擊或計算機故障時履行其責任,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如按照金融服務委員會規定的標準獲得保險或免賠額或積累儲備金(比如WEEX交易所設立1000 BTC投資者保護基金)。 第9條(交易記錄的建立、保存和銷毀) ①虛擬資產經營機構應當自交易關係結束之日起15年內保存能夠跟踪、查詢買賣等虛擬資產交易內容,或者確認、更正交易內容錯誤的記錄(以下簡稱「虛擬資產交易記錄」)。 ②總統令應規定虛擬資產企業應保存的虛擬資產交易記錄的類型、存儲方法、銷毀程序和方法等。 第三章對不公平貿易的監管 第10條(禁止不正當交易行為等) ① 屬於下列各項的人,不得使用未披露的虛擬資產重大信息(指在按照總統令規定的方法向不特定的人披露之前,可能對用戶的投資判斷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不得用於此類虛擬資產的購買、銷售或其他交易,也不得由他人使用。 1. 虛擬資產企業,虛擬資產發行人(包括法人實體,以下簡單「法人實體」),及其僱員和代理人在履行職責時知悉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 法人實體在行使其作為大股東(根據《金融公司治理法》第2條第6款規定的大股東,在此情況下,「金融公司」應被視為「法人實體」)的權利過程中知悉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 在行使其權利過程中知悉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 根據法律法規對虛擬資產企業或虛擬資產發行者擁有許可、授權、指導、監督或其他權力,並在行使該權力過程中知悉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人;已經或正在與虛擬資產企業或虛擬資產發行者簽訂合同,並在簽訂、談判或履行該合同過程中知悉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人 5. 屬於第2至第4款的人的代理人(包括其僱員和代理人,如果該人是一家公司)、用戶或任何其他僱員(包括其僱員和代理人,如果屬於第2至第4款的人是一家公司)在履行其職責時意識到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6. 從屬於第1至第5款中任何一款的人那裡收到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人(包括從不再屬於第1至第5款中任何一款的日期起未滿一年的人) 7. 總統令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員 WEEX注:第1-6款即界定了「內幕信息知情人」,可參照傳統金融的定義:內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在某個公司或組織內部,掌握了未公開信息並基於這些信息進行交易的個人或實體。這些內幕信息可能包括公司的重要財務數據、未公開的業務決策、合併收購計劃、重大合同、產品創新等與該公司相關的重要信息。內幕信息知情人可以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僱員、合作夥伴或其他與公司有密切聯繫的人。 ② 任何人不得為誤導他人購買和銷售虛擬資產的繁榮而從事以下行為,或以其他方式使他人作出錯誤判斷: 1. 事先與當事人安排他人在其出售的同時以相同的價格購買虛擬資產後進行買賣 2. 事先與當事人安排他人在其購買的同時以相同的價格出售虛擬資產後進行買賣 3. 進行不以轉讓虛擬資產買賣權利為目的的虛假買賣 WEEX注:前2條是禁止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其掌握的內幕信息交易牟利,即「老鼠倉」行為;第3條是禁止「刷單」行為。 司法案例:前述SEC對幣安交易所的指控中就包括:指控幣安在其美國平台上進行了洗盤交易,這種行為通常會導致交易量虛高,造成市場利益的假象。據稱,大部分這樣的交易都是通過趙長鵬擁有和控制的Sigma Chain的關聯賬戶進行的。即上述第3條禁止的「刷單」行為。 4. 委託、代辦1至3款所述行為 ③ 任何人不得為吸引虛擬資產的買賣,虛假地使虛擬資產的買賣看起來很興旺,或從事波動或固定虛擬資產市場價格的買賣或其委託或託付行為。 ④ 任何人不得從事與購買、銷售或其他虛擬資產交易有關的任何下列行為: 1. 使用欺詐手段、計劃或技術 2. 對重大事項作出虛假陳述或表示,或使用遺漏必要的重大事實的文件或其他陳述或表示,使陳述或表示不致誤導他人,以獲取經濟或其他財產利益 3. 使用虛假的市場價格,誘使購買或出售虛擬資產或其他交易 4. 委託或委託進行第1至3項所述行為 ⑤ 虛擬資產企業不得從事自身或總統令規定的具有特殊關係的人(以下簡稱「關聯方」)所發行的虛擬資產的銷售、購買或其他交易(WEEX唯客注:即「關聯交易」),除非其屬於以下任何一項: 1. 它是作為特定商品或服務的支付手段而發行的虛擬資產,虛擬資產經營者提供承諾給用戶的特定商品和服務,並獲得虛擬資產作為回報 2. 當虛擬資產提供者由於虛擬資產的特點而不可避免地獲得虛擬資產,並遵循總統令規定的程序和方法,以防止不公平貿易行為或與用戶的利益衝突 ⑥ 違反第1至第5款規定的,應負責賠償用戶在購買、出售或其他交易虛擬資產時因違規而遭受的損失。 第11條(禁止任意阻止虛擬資產的存款和提款) ① 在沒有總統令規定的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虛擬資產業務不得阻止用戶存款或提取虛擬資產(WEEX唯客注:不得隨意限制用戶出入金和限制交易)。 ② 如果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阻止用戶存入或提取虛擬資產,它應事先通知用戶原因,並立即向金融服務委員會報告這一事實。 ③ 違反第①款規定的人,應根據因違反規定而形成的交易或委託價格,對進行虛擬資產交易或委託的人所遭受的損失進行賠償。 ④ 根據第③款要求賠償的權利,如果索賠人在知道有違反第①款的行為後兩年內或在該行為發生後五年內沒有行使該權利,則由於訴訟時效而失效。(WEEX唯客注:訴訟時效最長5年) 第12條(監控異常交易) ① 開設和經營虛擬資產市場的虛擬資產市場經營者應監控總統令規定的異常交易(以下簡稱「異常交易」),如虛擬資產價格或交易量異常波動的交易,並採取金融服務委員會規定的適當措施,保護用戶,維護良好的交易秩序。 ② 第①款規定的虛擬資產經營者如果懷疑有違反第10條的行為,應毫不遲疑地通知金融服務委員會和金融監管局的負責人(根據《金融服務委員會成立法》第24條第1款成立的金融監管局負責人,以下簡稱「金融服務委員會」)。然而,在金融服務委員會規定和通知的情況下,例如,當違反第10條的嫌疑得到充分證實時,當事人應毫不遲疑地向調查機構報告,並向金融服務委員會和金融監督局負責人報告事實。 第四章監督和處置等 第13條(對虛擬資產業務的監督和檢查)① 金融服務委員會可以監督虛擬資產業務是否正確遵守本法或本法規定的任何命令或處置,並可以檢查虛擬資產業務的業務和財產狀況。 ② 為保護用戶和維護良好的交易秩序,金融服務委員會可在必要時命令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或總統令規定的利益相關者就以下任何一項採取必要措施: 1. 與提交文件以核實適當遵守本法或本法規定的命令或處置有關的事項 2. 與獨特財產的經營有關的事項 3. 與用戶財產的存儲和管理有關的事項 4. 與維護貿易秩序有關的事項 5. 與商業方法有關的事項 6. 與在業務中斷時保護用戶有關的事項,如解散決議或破產聲明 7. 總統令規定的保護用戶和維護良好貿易秩序的其他必要事項 ③ 在進行第①款規定的檢查時,如果認為有必要,金融服務委員會可以要求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報告其業務或財產,提交數據,出席證人,提供證詞,並表達意見。 ④ 根據第①款進行檢查的人應佩戴錶明其權限的證書,並向有關人員出示。金融服務委員會可以規定和通知檢查的方法和程序,對檢查結果採取行動的標準,以及與檢查業務有關的其他必要事項。 第14條(對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調查和措施) ① 金融服務委員會可以命令涉嫌違反本法或本法規定的命令或處置的人提交報告或數據供參考,或者在認為對保護用戶或健全交易秩序有必要時,可以促使金融監管局負責人檢查賬簿、文件或其他東西。 ② 為了根據第①款進行調查,金融服務委員會可以要求涉嫌犯罪的人或其他相關人員提供以下任何一項: 1. 提交有關調查的事實和情況的陳述 2. 出面就調查進行陳述 3. 出示調查所需的書籍、文件和其他物品 ③ 在根據第①款進行調查時,如果認為有必要對違反第10條的事項進行調查,金融服務委員會可以採取以下任何措施: 1. 扣留根據第②款提交的賬簿、文件和其他物品 2. 通過進入有關人員的辦公室或營業場所檢查業務、賬簿、文件和其他物品 ④ 如果金融服務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根據第①款進行調查,它可以要求虛擬資產經營者按照總統令規定的方法提交調查所需的數據。 ⑤ 根據第③②款進行調查的人應攜帶錶明其權限的證書,並向相關人員出示。 ⑥ 金融監督委員會可以按照總統令規定的方式,披露對相關人員的調查和處理結果,以及為防止相關人員的不當行為所需的其他信息和數據。 ⑦ 金融監督局負責人應向金融服務委員會報告根據第①款進行的調查的結果。 第15條(針對虛擬資產企業的措施) ① 當金融服務委員會發現虛擬資產企業或總統令指定的利益相關者違反本法或本法規定的命令或處置,金融服務委員會可採取屬於下列任何一項的措施: 1.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2. 警告 3. 告誡 4. 暫停全部或部分業務 5. 通知或移交給執法機構 ② 如果金融服務委員會發現虛擬資產企業的員工違反了本法或本法規定的命令或處置,它可以對參與違規的員工採取以下任何措施: 1. 對官員建議在六個月內開除或停職 2. 對僱員要求開除或停職 3. 對僱員要求告誡、警告或訓斥 ③ 金融服務委員會如果打算根據第②款的規定作出與免職建議或解僱請求相對應的處置,應舉行聽證會。 第16條(要求韓國銀行提供文件)如果金融服務委員會認為,為了進行貨幣和信貸政策、金融穩定以及與虛擬資產交易有關的支付和結算系統的順利運作,韓國銀行可以要求虛擬資產運營商提供文件。在這種情況下,所要求的數據應限制在最小的必要範圍內,充分考慮到虛擬資產運營商的業務負擔。 第17條(對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處罰) ① 金融服務委員會可以對違反第10條第①至第④款規定的人進行處罰,金額不超過從違法行為中獲得的利潤(包括未實現的利潤,以下簡稱本條)或因違法行為而避免的損失金額的2倍。如果沒有從與違法行為有關的交易中獲得的利潤或因違法行為而避免的損失金額,或難以計算的,可處以不超過40億韓元(WEEX唯客注:約合307.3萬美元)的罰款。 ② 在根據第①款處以罰款時,如果該處罰是根據第19條就同一罪行實施的,金融服務委員會可取消根據第①款實施的處罰,或從處罰中排除相當於該處罰的全部或部分金額(包括任何沒收或追償的金額)。 ③ 如果金融服務委員會要求提供與調查有關的材料,以便根據第①款進行處罰,總檢察長可以在認為必要的範圍內提供這些材料。 ④ 《資本市場和金融投資業務法》第431至434條和第434(2)至434(4)條的規定應適用於提交有關罰款、上訴、延長支付罰款和分期付款的期限、收取罰款和處理欠款、退還多付款項、計算退款價值和處理缺陷的意見。 ⑤ 除第①至④款的規定外,有關實施處罰的程序和標準的必要事項由總統令規定。 第18條(授權)金融服務委員會可根據總統令的規定,將本法規定的任何部分職責授權給金融監督局局長。 第五章處罰 第19條(刑罰) ① 屬於下列任何一項的,應處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處以該罪行所獲利潤或所避免損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但是,如果沒有或難以計算因犯罪而獲得的利潤或避免的損失的數額,或者相當於因犯罪而獲得的利潤或避免的損失五倍的金額在5億韓元以下,罰款的上限應為5億韓元(WEEX唯客注:約合38.4萬美元)。 1. 違反第10條第①款的規定,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與虛擬資產有關的未披露的重要信息進行購買、銷售或其他交易的新增資產的 2. 違反第10條第②款的規定,為誤導他人購買或銷售虛擬資產的性質而實施屬於同款任何一項的行為,或以其他方式導致他人做出錯誤判斷的 3. 違反第10條第③款的規定,從事虛擬資產的銷售或寄售,或浮動或固定虛擬資產的市場價格的行為,目的是吸引虛擬資產的銷售或購買,誤導性地使人以為銷售或購買是繁榮的 4. 從事第10條第④款中任何一項所列舉的與買賣虛擬資產或其他交易有關的行為的人 WEEX唯客(weex.com)總結: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內幕交易、「刷單」虛假交易、操縱價格、利用各種手段進行欺詐的,處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處獲利金額3-5倍的罰款,或最高5億韓元罰款。 ② 違反第10條第⑤款的規定,從事其本人或關聯方發行的虛擬資產的買賣的人,將被處以不超過10年的有期監禁,或被處以該罪行所獲利潤或所避免損失金額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但是,如果無法獲得或難以計算因犯罪而獲得的利潤或避免的損失,或者相當於因犯罪而獲得的利潤或避免的損失的5倍金額在5億韓元以下,罰款的上限應為5億韓元。 WEEX唯客總結:進行關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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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 6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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