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在加密貨幣市場又有大動作!

WEEX 唯客博客, 10 月 29 日,香港交易所宣布,將於 2024 年 11 月 15 日推出香港交易所加密資產指數系列 (指數系列) 為加密資產這個快速興起的資產類別提供可靠的基準價格,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亞洲領先的數字資產中心。該指數系列將為比特幣和以太坊在亞洲時區的定價提供透明且可靠的基準,致力於為加密資產提供統一參考價格,解決該類資產在全球交易所之間價格差異。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陳翊庭表示:「我們很高興推出香港交易所加密資產指數系列,以滿足區域內對這一快速興起的資產類別的需求。通過提供透明可靠的實時基準,我們希望能夠幫助投資者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從而支持加密資產生態圈的健康發展,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一、香港加密資產發展態勢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虛擬資產作為新興資產類別,正逐漸在全球金融市場中佔據重要地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積極探索虛擬資產領域的發展,展現出了強大的創新活力和前瞻性。港交所推出虛擬資產指數系列,無疑是香港在虛擬資產領域的重大舉措。這一指數系列將為比特幣和以太幣在亞洲時區提供透明可靠的定價基準,有助於解決全球交易所之間該類資產價格差異的問題。通過提供實時數據和每日參考價格,公眾對虛擬資產投資趨勢的理解也將得到進一步提升。香港與內地跨境支付的進展也為加密資產的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余偉文表示,預計將於明年年中試行內地跨境支付和 「轉數快」,這將使銀行間支付更加便捷高效,為加密資產的交易和流通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此外,金融市場應用 AI 政策宣言的發布,表明香港在金融科技領域的積極探索。雙軌模式的採用,既促進了金融服務業對人工智慧的應用,又應對了潛在的挑戰。香港科技大學開放人工智慧模型及運算資源,金融監管機構持續檢視和更新法規及指引,這些舉措將為香港金融市場的發展帶來新的機遇。總之,香港在加密資產領域的一系列舉措,展示了其在金融創新方面的決心和實力,也為全球加密資產市場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鑒。二、虛擬資產跨境支付法律規定(一)大陸與香港的對比在加密貨幣交易領域,大陸與香港的政策存在顯著差異。大陸對加密貨幣交易實施了嚴格的限制措施,以保障國家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全面禁止了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結算服務及提供交易者信息的服務,明確指出加密貨幣交易在中國不受法律保護。此外,依據現行的《反洗錢法》、《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加密貨幣交易可能涉嫌違法。2021年,中國央行聯合多部門發布通知,明確禁止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從事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業務,並且多個地方政府對加密貨幣「挖礦」活動實施了限制,關閉了超過2000家涉及加密貨幣交易的平台。相對而言,香港對加密貨幣的監管較為寬鬆,允許加密貨幣的交易和使用。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加密貨幣實施了一定程度的監管,但總體上,香港被視為加密貨幣友好的地區。香港的政策旨在積極探尋新興領域,支持金融科技的發展,並將加密資產視為迅速崛起的資產類別進行規範和引導。在法律法規方面,香港尚未出台專門針對加密貨幣交易的法律,但該行業受到《反洗錢及恐怖主義財務條例》等監管機構的監管。監管機構方面,香港加密貨幣市場的監管部門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反洗錢監察專員辦公室等多個部門。其中,香港金融管理局主要負責防範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則主要監管投資者保護。(二)香港的具體規定香港對加密貨幣跨境支付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在銀行合規審查方面,包括滙豐銀行在內的香港銀行通常會對涉及加密貨幣的交易執行嚴格的合規審查,尤其是當交易涉及大額資金時。銀行可能會要求提供資金來源證明和交易詳細記錄,若無法提供滿意的文件,銀行可能會拒絕處理該筆資金或凍結相關賬戶。在資本管制方面,中國大陸對資金跨境流動實施了嚴格的監管,特別是在資本外流方面。將USDT兌換成法定貨幣並匯入大陸銀行賬戶時,可能會遇到限制或延遲。大陸居民通常每年有5萬美元的換匯額度,超出此額度可能會受到審查。涉及加密貨幣交易的大額資金流動可能會引起銀行的警覺,導致賬戶被凍結或交易被拒絕,這種情況尤其可能發生在大陸客戶的香港銀行賬戶上。在跨境資金流動限制方面,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余偉文表示,香港的「轉數快」支付系統將與內地的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相連結,目前正與人民銀行商討匯率計算、限額設置、涉及地域等細節。儘管香港積極推動與內地的跨境支付合作,但在涉及加密貨幣跨境支付時,仍需考慮雙方的監管政策和限制條件。三、香港加密貨幣相關法律(一)監管機構與職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私人數字貨幣監管機構主要包括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CF)、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和香港保險業監管局(HIA)。SCF:主要負責私人數字貨幣的監管。SCF在2020年11月3日發布的公報文件中對私人數字貨幣交易所進行了明確界定,即允許或邀請客戶進行交易,以貨幣或虛擬資產買入或賣出任何虛擬資產,並在業務過程中曾保管、操控、控制或管理任何貨幣或虛擬資產的交易平台。SCF對私人數字貨幣交易所的經營場所、組織架構、業務範圍、資本金等設定了具體要求。HKMA:負責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的制定。HKMA將加密貨幣劃分為證券型加密貨幣、功能型加密貨幣和虛擬商品(例如比特幣)。HIA:負責協同監管。(二)監管沙盒制度香港充分利用監管沙盒制度來規範私人加密貨幣的發行和交易活動,探索適當的私人數字貨幣監管規則。2019年底,SCF鼓勵私人加密貨幣創新服務的提供商積极參与監管沙盒測試,實施自願申報。2020年11月,在香港金融科技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了新的政策措施,即強制要求監管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申請虛擬貨幣牌照,對全面監管證券型、非證券型代幣的交易服務以及所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運營的加密資產交易平台進行牌照管理,未取得證監會頒發牌照的組織將不允許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開展加密貨幣業務。在反洗錢監管方面,HKMA在2019年9月發布《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2019年11月6日發布了《立場書: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中均提出了包括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追蹤以及打擊洗錢的一整套反洗錢監管體系。交易所應充分做好客戶識別,包括:一是確認每位客戶的真實身份、收入狀況、投資經驗、風險偏好以及投資目標,做好充足的客戶說明義務和必要的客戶培訓;二是獲取真實IP地址或拒絕向提供偽IP、匿名IP的客戶提供服務;三是建立完備的大額和可疑交易監測平台,例如可疑交易「四步走」識別方法(簡稱「SAFE」),即:(1)screen(初步評審),針對與恐怖分子或犯罪分子相關的交易予以特別關注;(2)ask(提問),有針對性地向客戶進行發問;(3)find,翻閱客戶過往交易記錄;(4)evaluate(評估),根據所掌握的資料判斷交易是否可疑。(三)發牌制度影響《2022年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規定的加密資產服務發牌制度帶來了多方面的影響。對於加密資產交易平台而言,發牌制度使其運營更加規範,必須符合一系列合規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反洗錢(AML)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CTF)規定、資金安全、客戶資產隔離、審計與報告、合適的內部控制等。這有助於提升交易平台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吸引更多投資者參與。對於投資者來說,發牌制度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在有牌照的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投資者的資金安全更有保障,同時也能獲得更透明的市場信息和更規範的客戶服務。此外,發牌制度還有助於提高投資者對加密資產市場的信心,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從整個行業的角度來看,發牌制度有助於推動香港加密資產市場的良性發展。一方面,它可以吸引更多的國際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進入香港市場,提升香港在全球加密資產領域的地位;另一方面,它也可以促進香港本地加密資產行業的創新和發展,為香港經濟帶來新的增長點。四、香港金融市場應用 AI 法律政策(一)政策宣言內容概述香港特區政府發表的有關在金融市場負責任地應用人工智慧的政策宣言,明確了採取雙軌模式,一方面促進金融服務業採用及發展人工智慧,另一方面應對網路安全、數據隱私及知識產權保障等潛在挑戰。金融機構應制定人工智慧管治策略,在人工智慧系統的採購、使用及管理上採用風險為本的方法,同時人為監督對緩解潛在風險至關重要。香港科技大學將會開放研發的人工智慧模型及運算資源予香港金融服務業使用,並為金融機構在部署內部系統或開發應用程序及網路介面提供顧問及訓練服務。而香港金融監管機構亦會持續檢視及更新現行的人工智慧法規及指引。(二)雙軌模式的法律意義雙軌模式在法律層面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鼓勵金融服務業積極探索人工智慧的應用,有助於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為香港金融市場帶來新的發展機遇。另一方面,對潛在風險的應對措施體現了法律的前瞻性和審慎性。網路安全、數據隱私及知識產權保障等問題是人工智慧在金融領域應用過程中可能引發的重大法律風險,通過明確的政策指引和監管要求,可以促使金融機構在應用人工智慧時更加註重合規性,降低法律風險。例如,在網路安全方面,金融機構需要加強對人工智慧系統的安全防護,防止黑客攻擊和數據泄露。根據相關數據,過去20年因網路攻擊導致的金融損失高達數200多億美元。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對網路安全的要求更加嚴格。政策宣言中的雙軌模式要求金融機構在採用人工智慧的同時,必須建立完善的網路安全管理體系,採取加密技術、訪問控制等措施,確保金融數據的安全。在數據隱私方面,人工智慧系統的運行依賴大量的數據,金融機構在收集、使用和存儲客戶數據時,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護客戶的隱私權。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對個人數據的收集、使用和披露作出了嚴格的規定,金融機構在應用人工智慧時,必須確保數據的合法性、正當性和必要性,不得濫用客戶數據。在知識產權保障方面,人工智慧技術的發展涉及到大量的知識產權問題,如演算法的專利保護、數據的版權問題等。金融機構在使用人工智慧模型和運算資源時,必須明確知識產權的歸屬和使用許可權,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政策宣言中香港科技大學開放人工智慧模型及運算資源的舉措,也需要在法律框架下明確知識產權的保護和使用規則,以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創新發展。(三)金融監管機構的法律職責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在金融市場應用人工智慧的過程中,承擔著重要的法律職責。一方面,金融監管機構應持續檢視及更新現行的人工智慧法規及指引,確保法律法規與技術發展相適應。隨著人工智慧技術的不斷發展,新的法律問題和風險也會不斷出現,金融監管機構需要及時調整和完善法律法規,為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金融監管機構應加強對金融機構應用人工智慧的監管力度,確保金融機構遵守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金融監管機構通過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等方式,對金融機構的人工智慧系統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金融機構整改。同時,金融監管機構還可以建立舉報機制,鼓勵公眾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加強社會監督。綜上,香港在加密資產和人工智慧應用方面的監管框架體現了其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前瞻性和審慎性。通過明確的政策宣言和監管指引,香港不僅為虛擬資產的合規發展提供了清晰的路徑,還為人工智慧技術在金融領域的負責任應用設定了高標準。金融機構在享受技術帶來的便利和創新的同時,也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客戶的權益得到保護。未來,我們期待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市場的不斷發展,香港的監管框架也將持續優化,以適應新的挑戰和需求,進一步鞏固其作為全球金融創新高地的地位。最後的三點思考思考一:為何選擇比特幣和以太坊作為指數成分?虛擬貨幣市場種類繁多,但比特幣和以太坊具有獨特的地位。比特幣作為最早誕生的虛擬貨幣,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廣泛的認知度,其在加密貨幣發展歷程中具有開創性意義。以太坊則依託強大的以太坊區塊鏈平台,支持智能合約等多種功能,在區塊鏈應用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從市場角度來看,這兩種加密貨幣的流通市值長期居於前列,市場流動性相對較高。這使得它們在價格發現和反映市場趨勢方面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同時,香港證監會對可供散戶交易的加密資產進行了嚴格篩選,比特幣和以太坊在合規性方面也滿足要求,為其成為虛擬資產指數的成分提供了基礎。思考二:加密資產指數推出的時間是否合適? 香港在金融領域一直積極探索創新,尤其是在金融科技方面始終保持著敏銳的洞察力和行動力。早在 2022 年,香港政府就發表了《有關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明確了對虛擬資產行業的發展願景和方針,為後續的發展奠定了政策基礎。此後,香港證監會積極推進相關工作,發放加密資產交易所牌照和基金公司牌照,並在 2024 年成功實現亞洲首批虛擬資產 ETF上市。這一系列舉措表明,香港在加密資產交易方面進行了系統的規劃和充分的準備。在監管方面,香港證監會的加密資產交易監管文件早已定稿,為虛擬資產指數的推出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香港在加密資產領域已經積累了一定的市場經驗和監管經驗,此時推出加密資產指數是水到渠成之事,並非倉促之舉。思考三:香港推出加密資產指數的深層原因是什麼? 在全球金融中心的競爭中,香港面臨著來自新加坡等城市的挑戰。近年來,新加坡在資產管理規模和金融創新方面發展迅速,在加密資產領域更是先行一步。新加坡的《支付服務法》為金融科技的創新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其在虛擬資產 ETF 交易等方面的舉措也吸引了大量的資金和關注。香港作為傳統的金融中心,不能在新興領域落後。推出加密資產指數是香港積極應對競爭的重要舉措,旨在提升香港在金融創新和金融科技領域的競爭力。加密資產指數的推出不僅是對加密資產的探索,也是為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和資金流入香港,鞏固香港的亞洲金融中心地位。  WEEX唯客交易所官網:wee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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