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投資者需自行承擔因加密交易所關閉產生的損失

WEEX 唯客博客, ChainCatcher 消息,據中國法院網報道,近日湖北省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東湖人民法庭審結一起虛擬貨幣投資委託合同糾紛案,因虛擬幣交易平台被凍結,導致投資人無法收回 184 萬元投資款項,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由投資者承擔損失。 法官表示:「在我國,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活動一直受到嚴格監管,甚至被明令禁止。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目前,虛擬貨幣交易並非小眾且罕見的行為,而該種投機行為不論是何種動機,所造成的損失需自行承擔。投資者在進行任何投資前,應當充分了解該投資項目的合法性與風險性,切勿盲目跟風或輕信他人承諾的高收益,避免造成自身財產損失。」 WEEX唯客交易所官網:wee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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