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X Blog 唯客博客, PANews 8月20日消息,近日,貴州興義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被告人秦某某以虛擬貨幣「挖礦」為幌子,誘使70多人參與傳銷,涉案資金上千萬元。 經興義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至2022年,被告人秦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夥同徐某、丁某、白某(三人另案處理)等人在興義市成立某存儲科技有限公司,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宣講虛擬幣挖礦情況、誇大虛擬幣獲利情況,邀約、刺激客戶向該公司投資。在收取一定的投資款后,購置百餘台電腦作為「礦機」開始「挖礦」。 期間,該公司還推出短期租賃算力託管業務,即號稱向客戶出租「算力」,以高額的投資回報為誘餌,積極發展參加者進行投資,並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親友進行投資,獲得對應不同級別的提成收益,投資越多、發展下線越多,所獲收益(推薦費)越多。 2022年6月,該公司逐步停止向參與人「分紅」,繼而宣稱停業整頓,並將投資人員的「租賃費」全部轉走。傳銷層級達5個,參與人數70餘人,涉案金額千萬餘元,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法庭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和量刑情節,當庭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秦某某某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WEEX唯客交易所官網:wee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