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X Blog 唯客博客, PANews 7月6日消息,據 Snapshot 頁面顯示,Lido 社區發起「指定實體回應針對 Lido DAO 的未決集體訴訟」提案。提議任命並聘請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 Dolphin CL, LLC(「Dolphin」)為法律顧問,並以「Lido DAO」的身份在訴訟中出庭,資助資金為 20 萬枚 DAI。該提案將於 7 月 10 日截止投票。 該提案中稱,一名原告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地方法院提起集體訴訟,案件編號為 3:23-cv-06492(「訴狀」),並將「普通合夥企業 LIDO DAO」列為被告。在訴狀中,Lido DAO 被指控為一個「經營以太坊質押業務的普通合夥企業」,並且 LDO 代幣或 LDO 代幣交易被指控為證券或證券交易,Lido DAO 被指控違反證券法向公眾提供或出售這些證券。 6 月 27 日,法院裁定,原告通過各種公開發布的方式向 Lido DAO 送達法律文書的行為是合法的,並要求 Lido DAO 在 14 天內做出回應,否則將面臨原告提出的索賠請求的缺席判決。儘管各種風險投資基金也被列為申訴中的被告,但沒有一家以 Lido DAO 的名義或代表 Lido DAO 作出回應,事實上,他們否認自己是 Lido DAO 的一部分。因此,如果「Lido DAO」不提交回應,Lido DAO 面臨缺席判決的風險是真實存在的。 因此,該提案在不承認且明確反對 Lido DAO 是合夥企業、協會或其他法律上可識別的團體或實體的情況下,任命並資助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 Dolphin CL, LLC(「Dolphin」)聘請法律顧問(目前預計為 Brown Rudnick,由合伙人 Stephen Palley 領導),並以「Lido DAO」的身份在上述案件中出庭,並且在不承認法院管轄權或任何其他不利的法律事實(包括但不限於 Lido DAO 是法人這一概念)的情況下,提出所有必要或可取的法律論據,以 Dolphin 及其律師認為合理、適當和無偏見的任何理由駁回針對 Lido DAO 的訴訟。請求的資助資金為 200,000 DAI,預計足以支付 Dolphin 及其法律顧問起草、提交和辯論有關 Lido DAO 的訴狀的動議的費用。 WEEX唯客交易所官網:weex.com
Lido社區發起「聘請法律顧問,出席Lido DAO集體訴訟」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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