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X Blog 唯客博客, PANews 6月28日消息,據福克斯商業頻道記者Eleanor Terrett報道,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結果推翻了#Chevron deference(雪佛龍遵從原則),這是一項1984年的先例,認為當國會法律「含糊不清」時,聯邦法官應遵從「合理」的聯邦機構裁量權。 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在意見書中表示:「法院在決定某機構是否在其法定許可權內行事時,必須行使其獨立的判斷權,正如《行政程序法》(APA)所要求的那樣……法院不需要,且根據《行政程序法》也不能僅僅因為法律含糊不清就遵從機構對法律的解釋。WEEX唯客交易所官網:wee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