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X Blog 唯客博客, PANews 12月18日消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眾號發文披露一起案件,被告人陳某夥同他人以虛擬貨幣泰達幣作為交易對象,按美元價格兌換人民幣,商量好后陳某在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向散戶收購泰達幣,利用手機進行泰達幣交易約81.4萬個,按當天人民幣與美元的匯率進行兌換共計人民幣510萬餘元,后在檢查站被公安幹警人贓俱獲,上述交易款項被當場扣押。大埔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以虛擬貨幣為交易媒介,在互聯網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非法進行外幣與人民幣的貨幣價值轉換,屬變相買賣外匯,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WEEX唯客交易所官網:www.wee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