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X 唯客博客, PANews 2月9日消息, 根據中國法院網消息,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虛擬貨幣投資款轉化為借款案件,最終駁回了原告要求還款的訴訟請求。韓某與季某是朋友關係。季某告知韓某投資一種名叫泰達幣的虛擬貨幣很賺錢,只要使用15,000元人民幣在某平台購買2,000泰達幣,很快就可以賺到十幾萬元。季某使用韓某手機在某平台幫其購買2000泰達幣,並稱可幫韓某託管,遂將該2000泰達幣轉至自己的帳戶。到了應該獲取收益的日子,季某卻遲遲未兌現承諾。其後,韓某與季某達成協議,將先前的虛擬貨幣交易關係轉化為借款關係,但此後季仍未還款,韓某遂將季某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後認為,虛擬貨幣非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人民法院對此不予保護,由此產生的損失應由韓自行承擔。法院依法判決駁回原告韓某的訴訟請求。 WEEX交易所官網:https://www.weex.com
南通法院審理一起虛擬貨幣投資款轉化為借款案件,最後駁回原告還款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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